第260章 推廣棉花種植(2 / 2)

趙桓說道:

“朕將原來的宗正寺與大宗正司合並,宗正寺更名為裁判司,專門用於民商事審判,要在縣州路和中央建立四級專門的裁判機構,從低到高,實行兩審終審,朕準備讓你擔任新的衙門裁判司寺卿。”

聶宇急忙起身,長揖一禮,說道:“臣聽從官家差遣!”

“成立裁判司,並且自上而下要設立專門的衙門。朕會撥一千萬貫用於修建裁判寺四級衙門。

這筆錢可能不夠,朕會讓工部先選重要的府州開始建設。一步步來,最終所有的州縣都要有裁判寺衙門。

裁判寺是獨立於當地的衙門之外,成為一個專門的審理民商事案件的機構,有點類似於提刑司。

但提刑司是審刑獄的,而你們裁判司是審理民商事案件的,需要起草兩部法律,一部是《民商事訴訟法》,一部是《民商法》。”

趙桓準備把現代社會的民商事法律揉在一起,選擇其中最重要的最基礎的一些條款規定進去,形成一個基礎性的民商法通則,將來再進一步擴充和充實完善。

而訴訟法是保證訴訟順利進行的法律,能保證裁判的公正,程序就一定要嚴格,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重要保障。

趙桓又接著說道:

“民商事訴訟要收費,要製定一個收費標準,按照爭議金額的一定比例收取,當然,要規定訴訟費的減免製度,對於窮苦百姓打官司的,要在訴訟費上進行減免,同時,裁判寺要提供必要的幫助。

民商事訴訟很專業,很多百姓不懂民商事法律,必須要專門的法律人士提供幫助,所以還要組建律師團隊,百姓俗稱的訴棍,專門替人打官司的。

但是一定要把這個思想糾正過來,替人打官司不可恥,而且要鼓勵百姓通過訴訟來解決爭端。

律師是幫助朝廷規範法治的重要力量,要儘快建立起律師隊伍,當然要進行規範。

從開始就要規定相關的《律師法》加以調整,當然這個可以放在後麵。

你先把《民商法》和《民商事訴訟法》這兩部法律組織熟悉這方麵法律製度的人起草,然後組織進行討論,定稿後提交給朕審閱。

朕會告訴你一些重要條款,你記下來,寫入法典之中,然後把充實完善,這樣就不會閉門造車了。”

皇帝趙桓的這一番話信息量太大,聶宇都有些懵了,尤其是皇帝居然還要鼓勵訴棍。

在古代打官司是朝廷特彆不喜歡的事情,官司泛濫會敗壞社會風氣,會引導人重利輕義。

可是官家卻鼓勵人打官司,不僅建立專門的機構來解決這些關係,而且還要讓經過法律培訓的人來幫他們當訴棍打官司,這就顛覆了他之前的認知了。

不過他不敢提出任何異議,他聽得出皇帝對這件事非常重視,如果自己的思想跟不上皇帝的思想,沒有轉變過來,那麼不換思想就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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