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官位就那麼多,一個蘿卜一個坑,要等前麵的蘿卜退休了或者出事了,坑才能讓出來,而不是你有才能就能夠有坑給你蹲的。
而現在,皇帝已經給了他一個大坑,讓他執掌天下民商事審判,他如果不蹲,那這個坑就歸彆人了,而且還會給皇帝留下很壞的印象,以後還能不能接著蹲自己的那個大理寺少卿的坑或者彆的坑,那可就難說的很了。
因此,聶宇幾乎是瞬間便作出了決定,堅決跟著皇帝走,皇帝讓他做什麼就做什麼,隻有這樣才不犯錯,不掉隊。
他趕緊接過了邵成章遞來的紙筆,在旁邊的小茶幾上開始做記錄。
趙桓先說民商通則的一些條款,他把後世的《民法通則》以及新頒布的《民法典》等的重要條款,包括物權、債權、侵權行為、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以及繼承法等相關內容的主要條款,都說了一遍。
由此一來,民商法律體係的框架就搭起來了。
聶宇原以為皇帝不可能比他這位明法科狀元更懂法律,可是聽到趙桓剛才說的這些條款,很多條款他聽都沒聽說過。
但是又覺得如果真是這樣規定下來,那麼民事糾紛就好解決了,就有依據了,以前很多似是而非的案件就知道該怎麼判了。
這些條文隻能記一個大概,因為趙桓說的很快。
好在聶宇足夠聰明,記憶力好,加之原本就精通律法,所以趙桓一說他就懂了,將要點記下來就行了。
在記錄過程中,他十分感慨,把皇帝告訴他的這些條款跟他之前審理的案件進行比對,發現按照這些條款,他很多之前判的案件都是有問題的。
畢竟在宋朝,調解民商事糾紛並沒有專門的法律,而是在《宋刑統》等刑律條文中有少量的規定。大量的民商事案件都是靠法官的自由裁量,用封建禮教來做裁判的。
結果,要麼就是和稀泥,要麼就是葫蘆僧亂判葫蘆案,想當然拍腦袋。
而趙桓所說內容,基本上涵蓋了絕大部分民商事糾紛,一旦有了這些規定,處理糾紛的主要原則就清楚了。
雖然趙桓說的很快,隻說要點,而聶宇反應也很快,每個條文也隻記錄要點,但因為內容太多,花了半天時間,到了吃飯的點還沒說完。
趙桓吩咐傳膳,並讓聶宇跟他一起吃,邊吃邊聊。
聶宇驚喜交加答應了。
一邊吃飯,趙桓一邊和他談民商法的一些法治理念,例如契約自由,無過錯責任,不告不理,一事不再理,誰主張誰舉證,合同相對性等等。
這讓聶宇更是佩服的五體投地,這些理念讓他有一種茅塞頓開的感覺。
匆匆吃過午飯,趙桓又花了半天時間,才把剩下的民商法和民事訴訟法的最重要的條款都告訴了聶宇。
趙桓沒有把製定這兩部法律的任務交給李迒,因為李迒起草的法律還有很多,而且這兩部法律專門用民商事的。
他想讓負責民商審判的聶宇來親自負責起草製定,這樣他對民商法的感悟就會更真切,為他以後執掌裁判寺將會起到很大作用。
一直到傍晚時分,才說完。
最後,趙桓叮囑說道:尛說Φ紋網
“草擬時有一點要記住,這兩部法律條文一定要用大白話,不要用文言,要讓識字的老農能夠在油燈下都讀懂。
這樣這部法律才能夠推廣開去,讓普通的百姓都知道,他們遇到民事糾紛該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