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教師打學生手、屁股等部位,隻要不造成嚴重傷痕的,都是合法行為,並且教師應該有懲戒學生的權力,比如罰抄、罰站、罰跑步等等。”
熊玲玲奇怪地問,“這不是本就是應該的嗎?老師打學生、訓學生都是為了學生好,不然誰費神去管你?”
葉予初恍然,是啊,這個時代這一切還是再正常不過的,人們都認可的教育方式,自從被國外的教育影響,隨著\"賞識教育\"的提倡卻出現了“談懲色變”的現象,教師不敢懲戒,教育懲戒缺失了。教師一點點“過激”的言論或者懲戒,就能讓家長告到學校,說教師影響了他孩子的身心健康,學校為了平息爭論,隻能讓教師賠罪道歉,甚至批評教師,導致教師們越來越不敢管學生。
有些學生知道這一弱點之後,更是變本加厲,更加自我。等孩子沒學好,成績上不去,家長又將鍋甩給教師,這一□□作下來,教師處在金字塔的底端,被人踩得死死的,哪裡還敢有所抱負,隻求學生平安即可,其他的隻能隨緣。
能拉上來的孩子,儘本分去拉一拉,拉不上來的孩子,隻能眼不見為淨,安慰自己,哪怕是佛祖,那也有度化不了的人哪。
葉予初知道現在談這個還早,但理論存在的必要就是她可以先於時代存在,起到防患於未然的作用。
“我們現在是不存在這樣的問題,可卻存在這樣的趨勢,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給教育界一個警醒,不要走極端,一味地去讚賞學生,讓學生一點承受力都沒有,教育懲戒權如果能夠直接編進《教育法》那是再好不過的,這樣教師這個職業就不至於成為高風險職業。權職清晰也能避免出現一些問題。”葉予初解釋道,熊玲玲一向對她在做的事情都喜歡追根究底,似乎是在尋找自己的路。
葉予初往往都會耐心地和盤托出自己的想法,這不僅是幫助她,也是對自己思路的一個整理。
有時候人們聊天,並不是為了從誰那裡得到答案,隻是把自己的思路慢慢講出來,自己就會得到解答。
小時候總覺得自己需要彆人給建議,自己懂的太少,等長大了,就明白自己的路隻能自己去走,生命曆程不一樣,性格不一樣,努力的方向不一樣,情緒上癮的點不一樣,周圍的環境也不一樣,隻能自己摸索著走自己想走的路。彆人活得再光鮮亮麗,再完美無缺,也不是你能夠複製黏貼的,更不一定是心之向往。
有時候就是這麼奇怪,明明你達成了你以為想要的,可得到時你並不會像你以為的那麼幸福,甚至你會懷疑,這真的是你一直以來想要的嗎?
熊玲玲似懂非懂,現在他們的老師基本都是有教鞭,作業沒完成會打手,他們都覺得這是理所應當的,小初說的寫進法律,似乎沒有必要吧?但想想小初做的事,每每總是有先見之明,也許還是有必要?
葉予初知道她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