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角宿君再次失敗了(2 / 2)

宮女應當贍養父母,那也得先保障自己不愁生計才有贍養父母的餘力,而且律法也絕不允許宮女的父母家人再次將宮女發賣,試問宮女若無財帛傍身,該如何養活自己?孝道是子女該儘之責,而非朝廷直接剝奪其私產,強製其行孝的方式。”

南次終於明白了瀛姝為何要將十萬赦錢直接發放給請赦的宮女,擊掌道:“宮女的確有彆於普通女子,三兄試想,如果宮女請赦後歸家隻能依附於父母家人,萬一其家人將十萬錢帛揮霍一空,生活難繼時,是否會再生將宮女發賣的念頭?宮女有在宮中值奉的經遇,都受過宮廷的培教,身價肯定會被牙行有意抬高,財帛動人心,若是宮女歸籍後竟被逼為奴,更是有違小選改製的初衷了。

願意請赦的宮女,理應是掛念家人懷持著骨肉團聚的意願,就算自立為女戶,必然還是樂意和父母家人共居,又就算歸籍後婚配良人,又怎會無視家人的疾苦不加以照恤?因此不會發生三兄所擔心的事體。”

“更關鍵的是,十萬錢乍聽來不少,但則在不少州城甚至還不夠置辦一進的宅院,這筆錢是給予宮女的基本生存保障,而不是強製宮女必須養活一家人的錢款,宮女若不請赦,不必為飽暖憂愁,因此不會發放赦錢,且新的小選令也規定了,倘若選戶喪子,無子孫孝養,唯有依靠獲赦的宮女為生,那麼可向朝廷申報職田救濟。”

三皇子無話可說了。

他酒勁還沒下頭的時候,尚且覺得瀛姝是強辭奪理,奈何還有鬼金羊幫腔,他難以占上風,於是特彆不滿作壁上觀的心月狐,強拉著心月狐繼續飲酒,把心月狐都喝得隻打嗬欠了,三皇子更加上頭:“四弟剛才為何不發一言?”

“我可不想開罪三兄。”

“你難道也覺得中女史言之有理?”

“三兄,你很瞧不上宮女吧?”

“我隻是就事論事!”

“在三兄看來,宮女其實就是奴婢,三兄府上也有家仆,奴婢的子女雖然也是奴婢,先以忠事主家為重,但也必須孝養父母,是否?”

“不孝者,何以論忠?”

“我就打個這樣的比方吧,如果奴婢犯事,被三兄發賣了,經牙行賣給了他人,跟父母骨肉分離了,見都難以再見,試問他還怎麼孝養父母呢?難道說,三兄在發賣奴婢前,還必須先經奴婢父母許可麼?”

三皇子:……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宮女在未成宮女前,她首先就是庶民,庶民孝養父母和貴族不一樣,從來都是量力而為,最大的孝行莫過於自願賣身為奴,使得父母不會立時餓死,可賣身之後,無自由可言,又何來的能力繼續孝養父母呢?

獲赦的宮女再次獲得了自由身,可又恢複了庶民的身份,她們是弱質女子,就算歸籍後能得一個好歸宿,也不可能分文嫁妝都不備下,三兄是不知道,嫁妝是女子的底氣,女子隻有底氣足,才有餘力持續照恤娘家的父母,否則便是有心孝養,也心有餘而力不足。

更何況宮女離家十餘載,父母親長萬一已經過世,難道還應該‘孝養’手足兄弟麼?因此其實我也是讚成中女史的看法的,給予宮女一筆補恤,不使歸籍的宮女受控於人,相當必要。”

就連三皇子府上的一個兵丁,也忍不住闡述了下自己的見解:“小人是家中的次子,一家人均靠殿下養活,月月所得的糧帛,其實也隻孝奉父母十分之三,這十分之三,是父母替阿妹備下的嫁妝,阿妹離及笄尚遠,當然不曾定婚,不過阿爺阿娘都說了,無論阿妹嫁去誰家,不能全依賴夫家,必須得有自己的私產才不會受委屈。

要說來,孝養父母本是兒郎之責,女兒家在家的日子短,出嫁後還得孝養翁婆,若讓女兒家承擔孝養兩家親長的責任,男子漢大丈夫顏麵何存?”

三皇子徹底無話可說了。

等酒勁過去了,他把頭天晚上的一場辯論又再回憶了遍,是真意識到自己的確沒有站在宮女的立場上慮事,忽視了宮女哪怕獲赦歸籍,已經年滿二十五,婚事上其實已經不那麼容易,而肯接受婚配軍士的宮女,又不能歸籍,等如遠嫁在京中,這十萬錢,就是皇室替她備下的嫁妝,她的家人,其實是能夠收獲比十萬錢更多的聘禮的。

隻有心係家人的宮女,才會選擇歸籍,既然心係家人,就不會坐視家人的飽暖之患,鐵石心腸一毛不拔。

還真是隻為錢財的人,才會因為十萬赦錢和分離多年的親骨肉反目成仇。

三皇子進而還想到了自己,他是皇子,似乎也從來沒認真考慮過如何孝養父母,當然他的父母並不需要他真的傾儘私財去供養,反而他所謂的私財,儘是父皇賜予,如果他連公主妹妹的嫁妝都想貪占的話……

臉上火辣辣的,怎麼都覺得自己不像個人。

他到底怎麼想的,竟然當著那麼多人的麵,和中女史爭論宮女不該得那筆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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