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雪,已經降下,設有火塘的小廳現在是客驛最溫暖的地方,因此連子淩和泗水都待在小廳裡,剛才三皇子和瀛姝間的那場辯論,她們隻用耳朵聽,此時三皇子開始質疑新頒發的小選令,和宮女的利益直接攸關,泗水先就忍不住了。
“殿君和中女史之所以有這樣的考慮,是出於杜絕陛下恩賜予宮女的赦錢為層層盤剝,最終所剩無幾甚至儘數落入官吏的私囊。”
三皇子的眼睛仍然直盯著瀛姝,似乎隻當這話就是她的回應:“小選改製的初衷本在於消解民眾對小選令的抗拒,以彰顯君帝的仁德,自然必須考慮相關官吏貪占本應使選戶得惠的補恤,但赦錢有十萬之多,多數是以帛緞這樣的輕貨發放,而不少宮女原籍均在京畿之外的州縣,孤身女子要將價值十萬錢的帛緞運至本籍根本不可行,中女史不會沒考慮過這點,我猜,中女史應當先有了計劃,當是通過宮中的采辦司予以配合,由欽券商予以便利。”
皇宮日常所需的消耗物用,有一部份是由采辦司負責采買,采辦司屬內侍局,這個機構所有成員都是由宦官充任,宦官們的生殺予奪由皇帝直接掌控,因此相比起那些出身世族的官員,他們不敢明目張膽貪占皇室發放給宮女的赦錢,直接由采辦司配合解決求赦的宮女如何將應小選令所得的最大一筆補恤安全帶回籍居,不需要經過其餘朝廷官署審批,這是最省事的方案。
采辦司通常都會直接讓一些大商行將物用供應給皇宮,按期結算貨資,以欽券為憑證,因此跟采辦司長期合作的商行又被稱為欽券商,這些商行資金雄厚,人脈自然也發達,他們的商事遍及各州,且交易金額頗巨,因此常以“貨易”的方式與外州合作商行結算,時常還有相互欠貸的需求,因此商行和商行之間也有憑信券書。
瀛姝所擬定的赦錢發放方案,先是由皇宮內庫將小部分銅錢直接發放予請允放赦的宮女,以作為歸家途中的盤纏,另將大部分也可以當成貨幣使用的糧、帛等物交予采辦司指定的欽券商,由欽券商出具憑信,再次憑信交由宮女,宮女歸家後,便可直接找到對應商行,用憑信支取錢帛等物,甚至可以直接委托官牙,用領取的錢帛購買田宅等等。
“殿下說得沒錯,獲赦的宮女慢說孤身攜帶如此多物資歸家難保平安,甚至便是僅帶著途中剛剛夠開銷的盤纏,恐怕都會遭遇險難,因此陛下特意擇定了每年州縣押運賦稅來朝的兵丁返回時,赦放宮女,宮女則能與之同行,而由與欽券商常有商事來往的商行直接將等價的糧帛在當地交付宮女,也是最為便利的方式。”
“這方式是妥當的,可不應由宮女直接領取赦錢,而應當由宮女的父母親長去找商會兌領赦錢,不需更麻煩,無非隻是讓欽券商在憑信上注明領取人名姓即可。”
“為何?”瀛姝問。
“我剛才說了,小選改製的初衷是什麼,宮女多數是出身貧苦民戶,若是宮女領取這十萬錢,錢歸宮女所有,並不能直接改善一家人的貧苦境遇,甚至還會因為這筆錢,鬨出一家人對簿公堂的訟事,豈不有違初衷?”
南次聽三皇子這麼說,蹙起了眉頭。
他不覺得三皇子的提議合理,可又覺這不是三皇子有意找碴,因為這筆補恤對於貧苦人家而言的確要緊,要是宮女因財而與父母家人產生矛盾衝突,似乎確實是件隱患。
“小選改製的初衷確實是要讓應選民戶真正體會到仁政,因此才會規定宮女凡年滿二十五歲以上,自願歸家者經請則赦,這是為了讓百姓不至因為小選令蒙受骨肉永難再見的痛苦,憐愛女兒的父母,牽掛姐妹的家人,不管生活有多艱難,哪怕家徒四壁,但他們最放心不下的是孤身入宮的親人平安與否,祈求的是一家尚有團聚之日。
而絕對不是為了滿足那些一心隻想靠著出賣親人換取錢財的人的貪欲!宮女所得的赦錢,其實已經不屬於對選戶一家的補恤,而是宮女在宮中侍值十餘年的薪酬,是陛下給予她們得赦後尚能衣食無憂的保障。”瀛姝顯然並不讚成三皇子的倡議。
三皇子冷聲道:“天下哪有不愛子女的父母?不過那些貧苦百姓著實生計艱難,他們可不僅隻有一兒一女,中女史連竊取材炭的小兒都能體諒,也當對選戶一視同仁。”
“殿下,這世上的確有不愛子女的父母。”
三皇子聽得又一個宮女貿然插嘴,終於露出了不悅之色,雖然他認出現在插嘴的人是神元殿君身邊的淩尚宮,兩道眉毛也如同打了個死結,正好司空月狐又替他斟了一盞酒,把酒喝儘,酒盞在食案上重重放下。
淩尚宮沒有因此就退卻。
“婢侍生母過世得早,婢侍兩歲時,父親就另娶了繼室,繼母後又生下了兩個阿弟,婢侍為家中的長女,卻知道自己在家中是留不長的,婢侍家中尚有良田,大小共十間屋舍,不過繼母已經盤算著待婢侍年滿十歲,能賣得‘好身價’了,就找牙行將婢侍發賣。
家父雖也顧忌著被鄰裡鄙夷,不過心中隻有繼母及阿弟,故而謊騙四鄰,稱婢侍體弱多病,他問過了巫師,巫師稱婢侍在家必有早夭之厄,倒是發賣去富貴門第才能得以存活,若不是正好當年小選,且婢侍家中被擇為選戶,婢侍也早就被父母發賣了。”
淩尚宮從未提起過她的身世,她自知事時,就從未體會到父母之愛,她甚至在極年幼的時候就知道如果不是當年她的外祖父還在世,且外家離得不遠,繼母心存顧忌才不敢很虐待她,連衣食都不給,她恐怕是真的會應早夭之厄。
“淩尚宮的遭遇雖然讓人同情,不過卻隻是殊例。”三皇子說:“製定政令,不能以偏概全,世間畢竟多見慈愛的父母,而子女孝養雙親更是禮律所定!”
“試問三殿下,官員也理當孝養父母,那麼朝廷發放官員的俸祿,為何不直接發放予官員的父母呢?”
“中女史這就強辭奪辯了,官員若敢不孝,是要被彈劾治罪的!”
“那麼難道官員但凡有私產,均為不孝麼?”瀛姝道:“宮女應選時,朝廷已經給予宮女的家人補恤,先期發放的糧帛以及免三年賦役,這筆補恤已經遠超賣身為奴的契錢,因此隻圖錢財的人,絕不會因此對小選令心存抵觸,甚至會因此心花怒放,認為占了時運。
朝廷官員的確和宮女不同,不同之處在於官員入仕後尚有家族,而宮女應選後,其實已經屬於宮籍,朝廷給予其家人的先期補恤,就等如買斷了宮女的身籍。而宮女獲赦之後,等如自立家籍,如宮中現有的宮女、女官,不少已經近不惑之齡,雖然朝廷鼓勵獲赦宮女婚嫁,可若是宮女難遇良人,當然不能逼迫婚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