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四五章 血酬定律(1 / 2)

命運路口 袤一 3774 字 22天前

第三八四五章 血酬定律

雖然嘴裡這麼說,但吳昊的心裡,對孫非透露給自己的這個消息,還是有些擔心的。當然了,這種擔心,也如孫非一樣,有兒子的一部分。

“看來這個小丫頭,還真的不是一個簡單的主兒呢。”放下孫非的電話,吳昊躺在沙發上,微微的閉上眼睛,說道。

對小丫頭的手段,吳昊早有了解,但吳昊沒有想到,戴娜這麼小的年紀,就如此的心狠手辣,對自己的兩個親哥哥痛下殺手。

不過,吳昊在心裡並不是完全的否定或者讚成小丫頭的這個作法。

想成為一代君王,戴娜這麼做,一點也沒有錯。

華夏的曆史(不止是華夏),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在華夏,自古君王,由於掌握著全天下人的生殺大權,終其一生,時時與殺戮和鮮血為伍。

暴君昏帝自不必說,連被當作賢明皇帝的代表的李世民,也是早期跟著父親戎馬倥傯,功業始自殺掉親兄親弟。清算起來,那些名垂青史的賢君偉帝,也大多難逃一個重級殺人犯的罪名。

這就是皇權的血酬定律。

所謂血酬,就是對暴力的酬報,就好比工資是對勞動的酬報、利息是對資本的酬報、地租是對土地的酬報。

不過,暴力不直接參與價值創造,血酬的價值,決定於拚爭目標的價值。如果暴力的施加對象是人,譬如綁票,其價值則取決於當事人避禍免害的意願和財力。

這就是血酬定律的內涵。

對於皇權的爭奪、皇帝的暴力傾向來說,血酬定律同樣適用。

凡通曉一些華夏曆史的人,就會悲哀地發現,皇帝的成績幾何,與他的殺人數量往往成比例,殺人越多,酬勞越大。

真實皇權中的生存遊戲,就是那麼殘忍。

在華夏的曆史上,大量資源和財富是依據殺戮和破壞能力分配的,破壞力直接打造了社會結構,直接決定著各個社會集團的社會地位和權利義務邊界。

細想一下,還真有些道理。其實不隻是華夏的曆史,翻開世界曆史,有哪一位當權都(皇帝、國王),不是雙手沾滿鮮血?

而且還有一點,那就是越是雄才偉略,越是殺人如麻。

還彆不相信,比如,在世界各國的史書上,鐵木真幾乎都被描述成了一個偉大的帝王,世界曆史上最偉大的成功者之一。

我倭國的一位學者,在《成吉思汗》一書中稱其為“世界古今蓋世之英雄”,“亞曆山大、愷撒、拿破侖等較,基業之偉,領域之大,亦故不能同日而語耳”。就是這麼一個被認為是震古爍今的偉大帝王,換個角度看,也是一個大量製造災難的殺人狂。

隻要學過曆史的人,都會發現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每個皇帝或者國王,要上台或者上了台之後,都或主動或被動地大肆屠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