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三個故事開局(1 / 2)

他們本來對識字也不是很有興趣,以前不認識字,幾十年不也過來了麼,可見識字也沒什麼用處。

這就是大多數人的想法,如果這次不是街道那邊下了死命令,必須上識字班,他們肯定不會過來,就算來了,他們也是做好了嘮嗑的準備了。

現在能把識字課變成故事會,他們是求之不得,不少人出聲附和:“聽故事這個好,這個好,小先生,你趕緊講吧。”

“我說的這個事啊,大概發生在十年前,就在公主墳那邊,有這麼一家子,一對夫妻還有三個孩子,兩男一女。”

“男人在外麵工作,經常十天半個月的不在家,但是掙錢不少,一家生活還算美滿。”

“結果有一次,男人出門時間有點久,家裡又連續發生了好幾件意外,女人把家裡的錢都用完了,男人還沒回來。”

“不得已她隻能找人借了兩個大洋,準備撐過幾天,等男人回來就還錢。”

“當時,借錢給她的債主要她寫個借據,可她不識字啊,於是就讓債主寫了個字據,她再按手印畫押。”

“這手印一按,就按出個家破人亡來。”

底下正在安靜聽故事的人,已經有點意識到孫誌偉的故事是什麼了。

以前借錢被騙的事情,他們或多或少也有聽說過,隻是沒有這次故事裡這麼有名有姓,發生的地方還就在身邊不遠。

“幾天後,債主找上門來叫她還錢,男人沒回來,她沒錢還啊,而且時間也沒到。”

“債主說給她寬限幾天,然後就走了。”

“她以為沒事了,結果又過了幾天,債主帶著官府的人來了,說她欠錢不還,請官府做主。”

“官府就拿出借據問她,那是不是她簽的借據,她看到熟悉的借條和手印就承認了。”

“於是,官府站在債主那邊,要拉她家閨女抵債。”

“原來啊,那張借條上寫的是借款二十個大洋,七日歸還,每超一日加一個大洋利息,如不能還清,願以女兒抵利息。”

“這些內容,債主可一句都沒對她說過啊,因為她不識字啊,彆人說什麼,她就隻有聽著。”

“於是,女兒就被拉走了,後來聽說被賣到了八大胡同。”

說道這裡,大家都議論起來,都歎息舊社會的人太壞了。

可是,孫誌偉的故事還沒有完,他繼續說道:

“女兒被拉走後,官府給他們重新立了字據。女兒雖然被抵了利息,但欠的錢還是要還,女人隻能又在新的字據上畫了押。”

“她以為有官府的人在,那字據肯定沒問題了,可惜啊,那些人都被債主收買了,新字據寫的是:借款100個大洋,利息每天10個大洋。”

“等男人回來的時候,利息加上借條上的100個大洋,欠款已經超過200個大洋了,男人也還不起啊。”

“最後不得已,男人賣了房子、媳婦和小兒子,才把債還清。”

“但是這個家已經散了,男人帶著大兒子不知所蹤,媳婦被賣後自殺了,小兒子也不知道流落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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