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七
佩軒和文秀摟在一起說了好大一會兒話,他倆隻顧說話,忘了時間。天黑了,媽做好了飯,來叫他們吃飯。文秀羞愧難當,本來她打算去幫媽做飯的,因為跟佩軒說話忘了時間,她自嘲道:“嗨,戴手表還不如不戴手表呢,以前不戴手表不會耽誤事,現在戴了手表反而耽誤事。”佩軒不在乎地說:“你不必自責,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晚飯好做。你去了,媽也不會讓你下手的。”說著,兩人就穿上外衣,走到廚屋去吃飯。
一家人都在,文秀悄悄問佩軒:“你和爹、小根要不要喝點酒?我去弄幾個菜。”佩軒不在意地說:“不用了吧?中午肯定都喝了。”文秀隻好作罷。
晚飯有饅頭,中午剩的熬菜熱一下,還有新煮的玉米糝,一家人圍在一起吃飯,饅頭有點大,文秀一個吃不完,就掰開,一半給佩軒,一半自己吃,佩軒看她不緊不慢地吃飯,她吃菜也不多,比平時吃飯略少一點。吃完了飯,文秀搶先收拾,不讓媽下手,她自己洗碗洗鍋,佩軒要幫她,她說:“就這麼一點活,不需要兩個人下手,你彆管了。”佩軒隻好在一邊看著她乾,都收拾停當,他倆回到佩軒的房間,又擁吻在一起,她自言自語說:“咋親不夠啊?”佩軒“嘿嘿”笑了幾聲。佩軒看著她說:“你剛才吃飯不多啊。”文秀隨便說:“我吃的也不少,咱家饅頭大,一個吃不完。”佩軒又說:“你吃菜也不多。”文秀笑著說:“你自己不好好吃飯,淨看人家吃飯了。我也吃菜了,吃的也不少,我晚上不敢吃太多,會發胖的。我胖了會不好看的,你會嫌棄我的。”佩軒厲聲說:“你找打吧!”文秀把身子頂住佩軒,說:“給,你打吧。”佩軒笑著說:“現在還不敢打,把你打跑了,我就娶不上媳婦了,要打光棍的。”文秀不服地說:“哼!你想打跑我,我偏不走。”佩軒不滿地說:“看你說哪兒去了?我是說,農村的生活,像現在過年這樣就算好的了,平時可能還要吃玉米麵窩頭,早晚吃點調生蘿卜絲或白菜心就不錯了,或者吃點鹹菜,我怕你吃不慣。”
文秀看著佩軒,眼睛裡滿是溫柔的目光,說:“佩軒,我知道。我家也是一樣,就這兩年才好一點,以前不都是一樣的嗎?你不用擔心我,我不怕吃苦,隻要跟著你,再苦我也願意。將來如果條件不好,我也會把爹媽照顧好,把孩子養好,不能讓他們受委屈。爹媽吃苦一輩子,不能再苦了他們。”佩軒聽了,差點流出眼淚,他緊緊攬住文秀,說:“文秀,謝謝你。”文秀溫柔地說:“佩軒,我知道你的心都在彆人身上,總是操心彆人,你心裡總想著爹娘,我,小根,姐,等等,你對自己很苛刻,不舍得為自己花一點錢,你不想想,你該花錢也要花呀,也不能委屈自己,也要讓自己體麵一點,你是一家人的驕傲,一家人的指望,你的尊嚴就是一家人的尊嚴,你的體麵就是一家人的體麵。我也是一樣,我也要穿戴打扮體麵一點,我不能給你丟臉。我如果很隨意,一點不在乎自己的穿戴,人家會說,‘你看這大根家的,怎麼這麼邋遢呀。’還不是丟你的人?現在想想,我家裡一家人勸我的,也是很有道理的。”佩軒點點頭說:“你說的對。但是我覺得,對於我來說,得體也就可以了,不能刻意去講究,那樣是不合適的。”
佩軒接著說:“這方麵男人和女人還有點不一樣。女人漂亮就是尊嚴,漂亮是女人尊嚴的一部分。但是男人是要靠更多的內在的東西來武裝自己的。你家裡要給你買手表,是正常的想法,你接受就是了,不應該拒絕。你已經工作了嘛,也需要掌握時間,也需要體麵一點,不能太寒酸。這也是有關尊嚴所在。”
文秀若有所思地說:“其實女人也需要內在的東西來武裝自己,不能光靠長相、打扮來裝飾。隻不過男人責任更大,更需要內在的東西來充實自己。你上完大學,肯定比現在提高很多,可是我還是那樣,你會不會看不上我?會不會不要我?”佩軒沒好氣地說:“文秀,你天天掛在嘴邊的話就是‘你會不會不要我?’我知道,你因為太愛我,總是怕失去我,這可以理解。可是,如果我是一個動不動就會不要你的人,那我還值得你這麼愛我嗎?我如果是一個見異思遷、朝三暮四的人,根本就不值得你愛,你失去這樣的一個男人,那是你的幸運,而不是你的損失。你說是不是?再說,你是那麼優秀的一個人,在彆的方麵都是那麼自信,在這個事上怎麼那麼不自信呢?”
文秀看一眼佩軒,低下頭,羞澀地說:“那還不是人家太愛你嘛,我隻要你,除了你,我誰也不嫁。我知道你不會不要我,可是我就是想在你麵前撒嬌,你不許笑話人家。”佩軒笑了,說:“你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我不會笑話你的。我跟你說過,我永遠不會不要你。”
文秀讓佩軒坐在椅子上,她麵對麵坐在佩軒的腿上,兩個人摟在一起。文秀歎口氣,說:“可是......,在安陽的時候,你差點不要我,把我嚇死了。”佩軒回憶起那件事,臉色不由得凝重起來,文秀看了,不安地說:“佩軒,你的臉色好嚇人!”佩軒搖搖頭,微微一笑,說:“唉,過去的事了,不提也罷。我之所以差點不要你,是因為我也很愛你,是為你著想,不想再糾纏你,讓你有一個你認為更好的歸宿。不過呢,這原來是一場誤會。”
文秀撒嬌說:“你那麼聰明,你難道不知道我隻會愛你嗎?”佩軒慢慢地說:“文秀,你知道,咱們從小所處的環境是很閉塞的農村,接觸不到外麵的世界,對大城市是完全陌生的。大城市對於我們來說,完全是另一個世界,到了完全不同的另一個世界,人會不會變呢?說實話,十有八九會變,比如說吧,在城裡,穿低胸的、超短裙的女郎也是有的,男人見了會不會動心?這樣的女郎去拉人,男人會不會經得起誘惑?把持不住自己的人大有人在。有的男人一到城裡,就嫌棄自己的老婆土氣了,顯然是經不起誘惑的。同樣,對女人也是這樣,看到城裡的乾淨整齊的帥氣男人又特彆會哄女人,就會覺得自己的男人不解風情,慢慢就會厭倦自己的男人,喜歡上那些她認為有趣的男人。其實這是人之常情。”
文秀不以為然地說:“你說,咱倆當初談上的時候,你是不是比現在還土?如果賈莊高中要選第一土的話,非你莫屬。你說是不是?”
佩軒哈哈大笑,說:“當然,非我莫屬,說的好!”
文秀接著說:“你那麼土,人家嫌棄你了嗎?你現在是大學生了,也慢慢不再那麼土了,人家會嫌棄你嗎?”
佩軒辯解說:“文秀,我雖然沒有那麼土了,但是城裡比我看上去條件好的何止千百萬啊,比我有文化的,比我長得帥的,比我地位高的,等等,太多了。你我都是普通人,見到了新鮮的事物和人,有一種好奇心是正常的,都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性。我之所以當時義無反顧地走掉,其實從我反複看了你的信就感覺到了你的變化的,也許你沒有覺得你有什麼變化,可是你給我的感覺是你在變,當然也沒有證據,我也希望事實不是這樣。當我敲門敲不開的時候,我心裡有點忐忑不安,當門打開見不到你而見到一個男人的時候,我出奇地冷靜,非常理智地問他問題,可是他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反而質問我,我就覺得你連麵都不露,讓他來打發我,我想,此時不走,更待何時?於是毫不猶豫地走了。其實那時候我對你已經絕望了,再沒有任何的想法,隻是失望而已,也沒有怨恨你。”這時,文秀已經淚水連連了。
佩軒接著說:“後來咱倆進一步溝通,慢慢知道不像我想象的那樣,我也慢慢回心轉意,咱倆消除了誤會。其實,文秀,我是這麼想的,我愛一個人,就要為她著想,如果她不愛我了,我即使很痛苦,我也應該放手,讓她去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去尋找自己所愛的人。也就是說,我愛她,就要尊重她的選擇,如果她不愛我了,或者她不想跟我了,我就應該毫不猶豫地離開她。你說,我這樣想對不對?”
文秀想了想,說:“我也不知道,你想的更深一些,我不知道怎麼回答你的問題。我隻知道,我愛你,你也愛我。我就要嫁給你,我成了你的老婆才是幸福的。其實我也擔心你會變,因為你提升的空間更大,我跟你的距離會越來越遠,我擔心你會看不上我。”
佩軒語重心長地說:“文秀,我要找的是老婆,不是什麼比翼雙飛的心靈伴侶。我認為,你做我的老婆是最好的,我不會移情彆戀,除非你不想跟我。我們倆的距離不會越來越遠,隻會越來越近。從心裡來說,咱倆早就是負距離了。以後有機會,咱倆身體上也會是負距離的。其實,愛情有時候是沒有道理可講的,那隻是一種奇妙的感覺。”
文秀認真地說:“是的,感情的事,不是什麼時候都能說清楚的。我就覺得,隻有跟你在一起才幸福,跟彆人,即使是吃香的喝辣的,有榮華富貴,我也是不會快樂的;跟著你,就是粗茶淡飯,甚至吃苦受累,我也甘心情願,感到幸福快樂。嘿嘿,你把人家的心掏走了。人家這輩子就跟定你了。”兩人又擁吻在一起。
過了一會兒,佩軒放開,說:“文秀,你該回劉莊了,不然家裡擔心。”文秀不介意地說:“家裡知道我跟你在一起,不會擔心的。”佩軒笑著說;’那也不能回去太晚,早回去家裡早放心。”文秀耍賴說:“你再說我就不走了,就住你這。不許再催我!人家就想跟你在一起,你老是催人家走,我偏不走。”佩軒嘿嘿笑了,說:“好厲害。”文秀也嘿嘿笑了。
文秀嘴裡說著不走,卻放開佩軒,從他的懷抱中站起來,穿上大衣,準備走。佩軒也站起來,準備去送文秀。其實,那時候未過門的媳婦是不能住婆家的,傳出去丟人死了,文秀當然明白這些,她隻是撒嬌說說罷了,不可能在婆家住的;娘家更是忌諱還沒過門的女兒在婆家住。所以,即使晚一點,文秀都會回去的。她的爸媽知道文秀是個懂事的孩子,知道她不可能在婆家住,對她很放心。
文秀和佩軒到堂屋,這時爹還沒回牛屋,文秀跟爹媽打招呼說:“爹、媽,我回劉莊了。您二老也休息吧。”爹站起來說:“我也該回牛屋了。”媽囑咐佩軒和文秀:“你們倆騎車慢點,注意安全。”文秀笑著說:“媽,您放心吧,我們倆會慢慢走的。”佩軒要帶爹去牛屋,爹搖搖手說,“就幾步路,不用了,你們倆前邊走吧。”
佩軒和文秀就騎車往劉莊方向走,路上,佩軒不無擔憂地說:“現在咱們家裡風氣不好,條件不見得好,可是喝酒成風。花錢還不說,不醉不休,還傷身體。可是人家來找你,你還不能不去,你不去就是不給他麵子。問題是,這樣喝下去有什麼意義呢?真不明白。我是能躲就躲,可是還是有不少躲不過去,沒法啊。”
文秀點頭說:“是啊,這陋習一旦形成,很難改變,人們的生活也在改善,以後這種風氣恐怕越來越盛行。隻有自己多注意點,免得喝壞了身體。”佩軒也同意文秀的說法。
到劉莊村口,兩人下車,又擁吻一會兒,然後佩軒把文秀送到家門口,看她進家,他才往回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