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伏擊在意外中落下了帷幕,但這一切發生的速度太快了,以至於槍手們還沒來得及完成任務,便已經被處決了。
好消息是現場抓住了兩個舌頭以供審訊,帕斯卡爾關上了酒館的門,這就意味著此刻除了衛生局的官員老爺們,其他任何人都彆想敲門進來。
審訊不會被打斷、私刑不會被喝止。因為人,先生們,我說的是任何人,一旦主動攻擊開設在街麵的酒館,甭管隸屬於什麼勢力,下場一定是被各方殘酷地圍攻。理由並不出奇:匪徒殺人越貨都不眨一眨眼,但不能沒個地方喝酒。
畢竟連蘇格蘭場的警官也需要一個能在冬夜巡邏裡喝點兒酒的馬棚。
這是從英格蘭統一開始,便延續下來的神聖傳統。倫敦市民、酒蒙子、走私人和強盜聯合起來,對抗貪得無厭的國王與他貪得無厭的麥芽稅。
如今,街麵的酒館就如同教區的教堂,是一片戰爭陰霾中永恒的中立之光。街麵的共識複雜得如同歐洲的國際條約。但所有飽經死亡的人,在墓地之外得以休憩片刻的地方,就是街角的酒館。檔案挾槍埋伏在白野兔酒館門口殺人,一律格殺勿論。
這也就意味著這些棄子的下場已經被注定了——死。
這就是街頭奉行的神聖的自然法。
壞消息是被抓住的殺手所知也不多。其中一個已經嚇破膽子了,以至於埃米爾將這個一米七的年輕人從肩上扔到地上時,剛剛還主宰著生死的狙擊手發出了孩子一般的尖叫。
嚇破了膽的他倒是知無不言。
這些臨時調來的隊伍並不是幫派成員,而是滑鐵盧戰役後退役回來的老兵,因為沉迷了賭博欠了筆債,被債主組織起來,成了地下賭場的安保。今天他們緊急接到雇主的委托,要根據一份暗殺名單進行全麵清洗。
名單並不需要保密,幾乎都是本地的幫派成員。
“看來發動的是無差彆襲擊了。”埃米爾扭頭對正一屁股坐回高腳凳的威爾遜說道。
“未必,埃米爾,我聽說為了讓刺殺不走漏風聲,很多幫派會特意安排新麵孔來執行任務。”帕斯卡爾插話了進來。
“幾個殺手攜帶著步槍進入街區,還沒有被這個地帶的幫派發現,這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兒。倫敦的街頭現在還是熟人社會。這麼大陣仗,想要完全瞞過地頭蛇,很不現實。這裡是混亂男孩的地盤吧?”
威爾遜並沒有說錯,在街上遊蕩的孩子很多都是混亂男孩收買的眼線,稍微有些動靜,幫派的首領們便如同蜘蛛一般提前查悉了。
畢竟街麵上的人物,三個月內就足夠認全了。一般來說,為了避免被識破計劃,幫派之間的仇殺確實可能借助外來人。但這樣做很難在街麵上立威。因此來自雇主的情報都很寶貴。為了得到可靠的消息,渡鴉幫不在乎多卸兩條人腿。…。。
“我不懷疑他們甚至賄賂了幾個蘇格蘭場的警官。”帕斯卡爾回答道。
這樣看來,那個穿暗綠色鬥篷的男人看起來應當知道得更多,但已經被愛麗絲帶去了地窖這個全倫敦距地心最近的地方之一。可敬的全金屬愛麗絲審訊的習慣是,準備一桌子刑具,好好招待這個膽敢指揮人射穿自己腦袋的小頭目。
比比楊怕弄出人命,問了帕斯卡爾地窖的入口之後,便急急忙忙趕過去了。他們都知道愛麗絲的身體情況。準確地說,它是聖馬力諾工匠協會製作出來具有思維能力的人偶。
她沒有人類之心,所以不知道輕重,也不懂得共情。它的計算是理智而冷酷的,放她單獨審訊犯人,很容易弄出腦漿四溢的大場麵——她很難理解為何人腦不是積木,拆散了再重裝也不會開機了。
“我就知道您在憤世嫉俗的外表下,有著一顆對人類的赤誠之愛,為您乾杯!”威爾遜有點兒醉了,舉起了啤酒杯對匆匆離去的比比楊喊道。幫派的生活中,不是你殺我,便是我殺你。他已經習慣了一個人搖搖晃晃地從英靈殿走向地獄。
但所有人都顧不上回答,從襲擊中走出來的人們急切地想要了解現在的情況,參與這次襲擊的人是什麼人,任務目標是什麼,襲擊的決定是誰做的。
他們渴望報複,唯有死者的墳墓才能帶給他們安寧的保障。
“你說,我們這些本來打算造福一方的人,怎麼就活成現在這副樣子了?”威爾遜端著酒杯問自己。
“這話您得問問典獄長,牢房裡蹲著的可都曾是打算清清白白闖倫敦的鄉巴佬。”帕斯卡爾一邊收拾著店裡東倒西歪的桌椅,一邊回答道。
他倒是沒有誇大其詞。其中好幾個現下風頭正勁的年輕人,當初都隻不過是從曼徹斯特、伯明翰或格拉斯哥來的怯生生的孩子。身高上勉強可以叫他們一聲年輕人。
來倫敦後,孩子們先是在橋洞裡睡兩天,餓得不行再出來乞討,沒想過給彆人添麻煩。警察趕來將他們抓進監獄後,命運的齒輪就開始變形了。在號子裡,這些人被罰站、被鞭打,年長犯人們嘲笑他們,不準他們哭,給他們示範什麼是“氣概”。
出來之後,他們就都像換了一個人似的,乾起盜竊、綁架、搶劫什麼的活計再沒眨過眼。這些事在1835年的倫敦的每個角落裡,每天都在重複上演。
“我們隻是跳過了獄友互助會的環節而已,威爾遜。不用悲憫他人。”
反觀威爾遜,他打算至少喝到半醉再乾活:“讓我們開懷暢飲,酒醒隻在花前坐,先生們。”
“您還真是悠閒。”拖著狙擊手的埃米爾不禁嘟囔道,“這家夥比看上去的要重得多!您要不來幫把手。”
“他們說一個人每年的骨頭都要重半磅呢,”威爾遜醉眼惺忪地回答道,“等我喝完這杯,關於這些人的來曆,我有一個猜想。埃爾米,您不白乾,這個給您。”…。。
威爾遜向埃米爾拋去了一支長槍,長槍的造型非常精美,扳機由黃銅片卷軋之後做成,呈現出漂亮的弧度。
更重要的是槍身的鋼管非常彆致,有彆於城防與兵營裡中常見的那種恩菲爾德式的圓溜溜的內膛,這支槍的內膛則是很明顯的六邊形,連子彈都是特製的。
更重要的是,隻有經驗最豐富的人才知道這支槍,徹底擺脫了恩菲爾德步槍子彈的行業標準——必須使用油脂來軟化彈頭裡的黑火藥。才能更好地擊發。而這些沾滿了豬油和牛油的子彈,在短短二十年後,激發了印度殖民地規模最大的起義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