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再沒回頭看過他(下)(2 / 2)

心動法則 全是二 5391 字 7個月前

兩年前,她收到一個信封,裡麵有一筆錢,然後要求她做一件事,汙蔑她的老師朱孝文性.騷.擾,她當時太需要這筆錢來救命,於是做了錯事。

她原本以為,就是一句假話,空口無憑,後麵澄清了就好。

可是不知道怎麼的,被輿論報道後,鬨得沸沸揚揚。

事情鬨大後,她害怕,也後悔,也自責。

特彆是老師跳樓自殺後,她無法原諒自己,於是在師娘找到她時承認了一切,並且約好了去警察局澄清。

韓瀟哭著回憶:

“那天,我和師娘約好了一起去警察局,可是半路,她給我打電話,說有人跟蹤她,讓我先彆出門,在家等著,等她的消息。”

“再後來,我就聽說她出車禍了。”

“我不信師娘出車禍是意外,包括老師...我覺得老師也不是自殺。”

“師娘找到我的時候,嗚嗚嗚…嗚嗚…她沒有罵我,沒有責備我,隻要我說出真相就可以。”

“都是因為我,我為了那筆錢,開了那個頭,才引發了後麵的一切,所以我奶奶死了,也是報應,我就活該孤零零的一個人活在淤泥裡,我就活該....”

淩霄:“所以你也不知道是誰讓你陷害朱孝文的,也不知道目的到底是什麼?”

韓瀟沒說話。

淩霄眯了眯眼睛,湊上前:“你知道?”

韓瀟抬起頭:“你到底想做什麼?你,又能做什麼?”

“我能做你做不到的。”

韓瀟思了片刻,肩膀鬆懈下來:“當年給我錢的那個信封,裡麵有一張信簽紙,上麵有字的痕跡,我拓印下來,是任先禮的簽字。我推測是任先禮,但我不知道他的目的。”

“任先禮?”

“他是印日集團總裁。印日集團,也就是我現在的公司。”

“你把當年的信封,還有其他所有的,有關的證據信息,全部給我。”

“你要查?”

淩霄點頭:“嗯。”

韓瀟視線上下打量淩霄,然後搖頭:“這件事已經過去那麼久了,除了那個信封,什麼證據都沒留下。而且他們敢接二連三的殺人,要是知道你要調查,你可能也會沒命。”

淩霄瞥了她一眼。

韓瀟:“查不出來的,太危險了。”

淩霄:“......”

淩霄做決定的那天,是個陰雨天。

那樣的季節,很少下雨,可是那天,窗外的雨又綿又密。

這堂課不是主修,好些人已經開始打瞌睡。

講台上的老師,聲音浸在雨裡:“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積極同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社會主義法製...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

淩霄聽到這兒,忽的拉開嘴角,笑了笑。

旁邊打瞌睡的舍友察覺到動靜,虛開眼睛警惕的看了看講台,然後又看向淩霄:“你怎麼了?”

淩霄抖了抖眉梢:“我覺得,老師講得很好。”

“啊?”

淩霄小聲低喃:“懲罰犯罪分子,積極同犯罪行為作鬥爭,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

“靠!”舍友不爽的轉過頭,繼續打瞌睡,“這種課你也認真聽,難怪教授看中你。”

淩霄沉了口氣。

他視線盯著桌上被水杯壓著的書本,上麵對“犯罪”所訴,字字珠璣。

他想起在朱珊家混飯吃的日子。

想起朱珊媽媽臨終前的交代。

想起朱珊圓潤可愛的小臉。

所以,不管是於情於理......

好吧,他覺得,他彆無選擇。

做了決定後,淩霄職業方向,選了律師。

相較於法院和檢察院,律所更為自由靈活,方便調查。

當時的淩霄,不知道自己這個決定的前路,是荊棘叢生,不見出口的密林。

他想,這事兒能有多難呢?

不就是在保命的條件下,找到證據給犯罪分子,定罪嗎?

不難的。

應該不難的。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肯定不難的。

此刻,讓淩霄稍微有點糾結的是,這件事要不要告訴朱珊。

她理應是有知情權的。

不過淩霄覺得她年紀小,膽子小,又沒什麼腦子,告訴她,她也做不了什麼,反而讓她難過難受。

不過瞞著她,又怕她胡亂調查,引來危險,畢竟她已經打算著手了。

“嗚——”包裡的手機震動。

淩霄拿出來查看。

淩媽:【珊珊想了個好主意,讓我們辦理收養她的手續,這樣就不用跟她那個小姨費口舌了。】

淩媽:【我終於要有女兒了。】

淩霄眉頭蹙在一起。

下課後,淩霄去了躺留學生公寓,他認識一個SJp交換生,然後讓他幫忙調查那個自稱是朱珊小姨的人。

朱珊小姨在當地有一家美妝研發公司,經濟條件很不錯。

SJp留學生:“她身份沒有任何問題,領養的條件也很好,結婚了,但是沒有子女。她媽媽上半年過世的,她姐姐當年不顧家裡反對嫁到ZG來,就跟家裡斷了關係。現在她媽媽去世了,才想著聯係姐姐,這才發現姐姐去世了,就剩了個女兒。”

淩霄道了謝,立馬訂了機票。

他回玉和那天,玉和好大的雨,航班延誤,他淩晨才到家。

雨幕中,他決定讓朱珊去一個安全的地方,所有的,都交給他。

那晚,淩霄阻止收養朱珊。

他選擇讓朱珊離開。

那晚之後,乖巧聽話會哄人的妹妹變了。

再沒回頭看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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