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談判交鋒(1 / 2)

七八十年代,那絕對是唱片公司處於絕對優勢的時候。

那時候,台省給的是製作費,比如一張專輯,銷售20萬張,唱片公司可淨賺近1000萬新台幣,給歌手的製作費是固定的,比如孫建平、黃乙玲的製作費是2萬新台幣。

後來為了競爭,除了製作費外,銷售每張唱片分成5元版稅,也就是10%的唱片分成。

同樣的,也發生在香江。

BEYOND的唱片是80港幣一張,賣出一張BEYOD可以分到8港幣,同樣也是10%的唱片分成。

到了內地,自然也促進內地唱片業的改革與發展。

1978年至今是內地流行音樂產業大發展的時期,目前出現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改革開放後至90年代初,產業萌芽期。這一階段的主要特征是流行音樂地位得到極大改善,由‘靡靡之音’走向社會主流,一係列港台和歐美流行歌手走進大陸公眾視野,產業重心向流行音樂傾斜,唱片公司體製開始萌芽。

第二階段是90年代初到現在,產業鏈形成期,內地流行音樂唱片公司不斷湧現,作品日益豐富,寶麗金、滾石等唱片公司紛紛在大陸布局,初步形成了唱片經濟主導的產業環境,建立了從唱片公司選拔歌手製度和經濟管理體係到唱片發行和唱片銷售、版權授權以及目標明確的消費者市場的流行音樂傳統產業鏈。

這裡麵也可以從內地唱片業的發展看出來。

內地唱片是在羊城迎來‘黃金十年’和‘94新生代’。1979年1月成立的太平洋影音公司,是中國第一家擁有整套國際先進水平、全新錄音錄像設備和音像製品生產線的印象企業,年生產能力3000萬張,‘太平洋’推紅了李穀伊、蔣大維、成方圓等歌壇影響深遠的歌手。90年代開始又簽約推出了甘平、李近、伊楊、火風、陳星等大批優秀歌手和發行量巨大的專輯。

同在羊城的中國唱片也不甘落後,在國內率先開始包裝歌手,推出了林依倫、李春波、陳明等一批全國頗有影響力的歌手,其中《一封家書》、《小芳》、《快樂老家》等一批流行音樂風靡全國。

除此之外,便是新時代影音公司,提到唱片業,‘新時代’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毛檸、楊玉瑩便是‘新時代’最早簽約的歌手,他們的盒帶發行量均超過百萬,是名聞全國的‘金童玉女’。

從80年代開始,羊城就是中國流行音樂的發源地,它掀起了中國唱片業的鼎盛時期,成就了最早的一批流行歌手。在此之前,毫不誇張的說,全國90%以上的音像發行市場都被羊城的公司占據,而中國流行音樂大量的知名歌手也都集中在羊城。

而近些年,自從CD取代卡帶後,盜版更加猖狂,CD不同於磁帶,CD的數字格式翻錄起來更加容易便捷。市場上一張正版CD需要四五十元,而一張盜版CD隻需要10元,這對正版市場可以說是一次巨大的打擊。…。。

目前內地的唱片公司,都是國營的,因為現在還不允許民營企業成立發行製作公司,哪怕實際上是個人創辦,往往也是掛在某個國企旗下。

隨著寶麗金、滾石等大型唱片公司加快進軍內地市場,搶奪歌星,同樣也把港台的唱片分成製度帶到了內地,逼得內地唱片為了活下去,與這些港台唱片公司競爭,也不得不跟著采用唱片分成製度。

一開始,一張唱片分到幾毛錢,很少很少,但是對於銷量過百萬的歌手而言,這就是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分成。

可是隨著寶麗金、滾石等大型唱片公司加大搶人力度,目前內地市場上,甚至於有的歌手、藝人公司拿到10%的唱片分成了。

當然,能夠拿到10%的唱片分成,已經是最為頂尖了。

這一類,不僅僅是歌手,還會是製作人、作曲、作詞、演唱集於一身,足夠出名的。

5%的唱片分成,李沫自然並不滿意。

他不是知名歌手,更不是頂尖歌手。

可是秦曼華的工作室也是剛成立不到一年,同樣也不是大型唱片公司。

“太少了,我製作一張專輯10首歌,都得花50萬,自己還投入那麼大精力創作,5%的唱片分成,我得虧死!”李沫搖了搖頭道:“如果是這樣,我還不如找家唱片公司,我再借一些錢投入。”

秦曼華不由得看了看李沫。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