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舍棄了耶穌,耶穌在那一刻似乎不再是“神子”,但耶穌終究是“人子”
然而猶太人卻要鼓動著羅馬人,連“人子”都要釘殺。
釘殺“人子”之人的身上流著汙穢的罪。
那罪,又要比釘殺“神子”的更為駭人。
畢竟,神子是自願走上十字架的,而“人子”卻是出生那一刻就被定下要被釘殺的。
出生在窮苦人家的耶穌,最後的最後、依舊是走上了窮人一致的結局。
隻不過,釘殺他的是有型的十字架,而釘殺其他人的,卻是無形的十字架。
在釘殺無數“人子”這個過程中“猶太人”是教唆者,“凱撒”便是無法違抗的執行者。
在聖經原文中,那些編寫聖經的人,一再強調殺死耶穌,是猶太人中某些個人的錯。
但“我注六經”的蓋裡斯又必須強調,在那個過程裡“羅馬”與“凱撒”導致了什麼結果。
在蓋裡斯的論述中,“猶太人”被指向了既得利益者,而“羅馬”則指向了社會秩序,至於“凱撒”那便是一切的獨裁者,或者說是公權力。
在天主教的邏輯鏈條裡,聖經並非什麼絕對的宗教典籍。
而解讀聖經,作為一種權力,以【聖傳】的形式,被教會牢牢控製的。
蓋裡斯勢必要去打破這樣的權力,但又在避免過猶不及,這其實就相當的麻煩。
天主教的經書教義傳遞是這麼一回事,首先是:
【耶和華要因為自己的愛,把啟示給人,讓人理解祂的意圖,於是才有了聖言化身為人,也就是耶穌基督,來傳遞“真理”】
然後是:
【耶穌的門徒們藉先知們預許,傳遞耶穌親口宣布的福音,向一切人宣講。】
再然後,
【福音的傳遞,依照命令,又分口傳與筆錄。】
這其中,筆錄便是:【宗徒及他們的弟子們,在聖神的默感下,把救恩的喜訊輯錄成書。】
整個邏輯鏈在於,耶和華想和人溝通,就聖言化身為人,找了門徒記錄自己的“福音”也就是好消息。
這些福音,被記在書上的,成了《新約聖經》,在宗徒用口傳遞給自己下一輩的,便是聖傳。
對於天主教來說,如果獨尊《聖經》,那麼他們的特殊性與權力,便不存在了,因為隻要看的懂拉丁文,就看的懂《聖經》。
由此,聖傳的概念,是天主教必須鼓吹的,畢竟他們自詡為宗徒的繼承者……
單純的經書,無論基督教怎麼宣稱:【聖經是天主的話,因為是在聖神的默感下寫成的。】
在蓋裡斯看來都不算什麼大事,畢竟經書是死的,怎麼解讀其實都是要看“後人的智慧”。
蓋裡斯的解決方案,則在於抬高自己的位格,重新捏一個【聖傳】的源頭。
屬於是另起爐灶,披著基督的皮,說著自己的話。
至於他對經書的解讀,是否又會被後人進行“歪曲”,這個就確實沒辦法了,隻能說還是要看“後人的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