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委會臨時會議,大家簽到坐定,一同寒暄後會議開始。
“剛才大家一直很關心昨晚我發的信息的真假,我可以很負責任地告訴大家,是真的。我從側麵了解到是盛之華搞的鬼,他們寫信告我貪汙受賄800萬,我們局長拿此信當我麵問我什麼情況,我就將近來業委會的一些事一說,局長說我工作太舒適了,要給我加任務、加擔子,本來每天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忙成一團,還要給我加擔子,我當然不乾啊。哪知道局長的本意不是這個,要我辭去業委會主任,說樹大招風,又是在體製內當差,影響不好,否則就給加任務。官大一級壓死人呐,我無奈隻有同意了。我要是真有800萬,我才不受這個窩囊氣啊。”古誌傑鬱悶地說完事情前因後果。
“這盛之華太齷齪了,為惡心我們無所不用其極啊。”
“在體製內當領導的說話就是有藝術,先退為進,做了你不願意做的你最後還要給他感激涕零。”
“古主任,即使你被人誣陷,我們還是希望你和我們一起繼續全身心地抗爭盛之華物業,多聽取廣大業主的心聲。”
“大家放心,我以退為進,目前隻是辭掉主任一職,還是業委會委員和小區綜合黨支部副書記,我們永遠是一個團隊!一切向前看,我也很無奈,所以大家一定要團結,無論多苦多累,都要想法將盛之華趕出我們小區。好了,今天我作為業委會主任主持最後一次會議,我的辭職申請書等會大家舉手表決通過後明天全小區公示並通知社區和街道。”古誌傑誠摯地表露心聲。
“今天的第一項議題,是關於我的辭職申請書。第二個是我退了組織不能散,推選一個代理主任。第三業委會成立這麼久了,一直沒有固定的辦公、開會場所,按照《綠坡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此外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條【業主合同任意解除權】業主按照法定程序共同決定解聘物業服務人的,提前六十日書麵通知物業服務讓人,我們必須儘快起草一份書麵通知給盛之華物業解聘物業服務合同。”
“好的,我記下了。”仲久遠點頭。
“根據《綠坡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章“物業管理區域”第九條,新建住宅小區,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在物業區域內配置物業服務用房:(一)物業服務用房配建標準為不低於總建築麵積的千分之四,且最少不低於一百平方米。(二)應當具備通水、通電、通信、采光、通風等基本使用功能和辦公條件,配置獨立合格的水、電等計量裝置。(三)物業服務用房應當為地麵以上的獨立成套裝修房屋,物業服務用房所在樓層不得高於二層。物業服務用房屬於全體業主共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分割、轉讓、抵押,也不得少字變更用途。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從物業服務用房中安排。”張嘉佳根據古誌傑的交代將市物業管理條例關於業委會用房的規定逐條讀給大家聽。
經過業委會和監委會討論表決,古誌傑辭去璞玉城小區業委會主任,保留業委會委員,張嘉佳副主任被推選為代理主任,第二天在小區公示。此外,給盛之華下函《關於翡翠城小區物業服務合同到期終止、物業用房(檔案)移交的督辦函》《關於璞玉城小區物業服務用房移交業委會的督辦函》、《關於璞玉城小區物業服務用房配建標準“四通一采”等功能條件儘快落實的督辦函》以及向綠洲區自規局提交《關於翡翠城小區設計規劃審批的幾點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