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交易(2 / 2)

棄徒的日常 紅遊隼 4553 字 9個月前

“當然是梁靜茹。。。。。。不,是你,隻有你能讓我有不顧一切的勇氣。”本想插科打諢,但是被泮妮娜一道淩厲的目光給嚇得改詞。

泮妮娜拿起我的手仔細檢查了燙傷的地方,然後注意到我的手還在顫抖。她抱住我,輕輕拍著我的背道:“都過去了,彆怕,你很勇敢。”

我無語:這應該是我的詞吧?小妞你搶戲了。不過被擁抱的感覺真好。

這時兩名警察向我走來,我歎了口氣,拍拍泮妮娜,然後坐直了。警察向我宣讀了一段話後,準備把我帶走,泮妮娜拉住了我:“你們乾什麼?他這是為了救人,你們不能抓他。”

我拍拍她的手:“隻是去做記錄,畢竟死了人嘛,彆擔心。”其實我心裡也沒底,如果被警方確認我那一槍托是不必要的話,正當防衛是不成立的。我隻能一口咬定第二聲槍響將我嚇蒙了我腿軟摔在歹徒身上了。

在出動了女警把哭泣的泮妮娜拉走後,我被帶上了警車,不過幸運的是沒上手銬。坐在我邊上的警察問道:“你看起來不怎麼害怕嘛?”

我伸出雙手,讓他看還在顫抖的手指。

“至少你表現得很冷靜。彆擔心,這隻是做個筆錄,你的行為應該是有功的。”

“希望如此。”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所以說完就保持沉默。

到了警局,沒有去審訊室,而是在一間會議室做問訊筆錄。我把當時從衝入快餐店到摔在歹徒身上這段經過複述了一遍,隻是將鐵門那邊的事情忽略過去。而詢問的警官對於我打倒持槍歹徒的描述並沒有太多疑問,他的關注點在於炸藥歹徒是怎麼死的。對此,我表示不知道。

筆錄做完了,我被要求繼續呆在會議室裡,還給了我一份盒飯。我心裡一直在打鼓,我的行為應該已經算是防衛過當了,聽說有個案子就是防衛過當判了七年,要是這樣的話我可就要死在監獄裡了。唉,太衝動了,自己給自己挖坑。對了,那個孤躅還要我做“辟命”呢,她會不會來撈我?

一邊吃著盒飯,一邊正胡思亂想著,會議室門開了,剛才做筆錄的警官進來了。跟著他一起進來的還有泮妮娜和一個戴眼鏡夾著公文包的中年男子。

那警官對我點點頭:“錢循義,你可以回去了。”然後跟中年男子握了握手,轉身走了。

泮妮娜跑過來挽住我的胳膊:“循義,這是我爸,我求他來救你的。”

我微微鞠躬:“泮叔叔好,讓您費心了。”

泮父皺著眉看了我一眼,點點頭,然後對泮妮娜道:“你求我的事兒我辦到了,那麼接下來你也該做你答應的事了。”

又是交易嗎?看來泮妮娜不會跟我回去了。果然,泮妮娜躑躅道:“循義,作為救你的條件,我答應我爸我會回家的。”

我微微一笑:“回家也不是什麼壞事啊,又不是見不著了。”

泮父道:“走吧。”帶著泮妮娜走了。

這種有了點權勢金錢的人,往往如此,自以為高人一等,說話做事都頗做作。不過我也看得很清楚,泮妮娜是關不住的,她對於那個家庭有一種排斥心理,遲早會來找我。說不定以後會有狗血港劇劇情上演,她父親或母親扔下一張支票讓我不要再糾纏泮妮娜。想到此處我哈哈一笑,把剩下的半盒盒飯吃完,用餐巾紙擦了擦嘴,離開了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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