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當時正與本郎君行魚水之歡,突然間便問我索要錢財,本郎君雖是有錢,但也不能強要啊,於是當場拒絕,誰知她就突然變了臉,說我若是不給她銀子,她便從閣樓上跳下去!
本郎君哪裡會被一個小小婦人嚇倒?當即就要離開,她卻將我拉住,如何也不要我走,推搡間將桌上的茶壺摔碎了,她自覺羞惱,拿了碎瓷片便要殺我。
我自然得反抗啊,那時我見脖子上被她劃出了血,便生了氣也掐住她,這掐痕便是那時留下的。”
一邊說著,他還一邊故作委屈地抹淚抽噎,配上他那可憎的樣貌,實在滑稽。
堂上的雲訟此時心中隻剩荒謬,他今日算是見到什麼叫做顛倒黑白,什麼叫做倒打一耙!
他冷眼看著何林,隻問了一句:“你身如泰山,還反抗不過瘦弱的金娘?還能被她所傷?”
這話不假,屠金燈雖殺豬賣肉,但是在何林的龐大身軀麵前,哪裡反抗得了?更彆說還差點殺了他。
“那女人發了瘋,用的是巧勁兒,我一個不防哪裡能立馬打得過?”何林替自己辯解,“更何況我也有證人。”
裴簡:“帶上來。”
不消片刻,一個衣著同樣富貴的男人出現在公堂:“在下苟雄拜見裴禦史。”
裴簡道:“何林說你可替他作證,屠氏之死與他無關。”
苟雄正欲回答,堂外有人認出他,揚聲抗議:“苟雄,你不是何林的狗腿子嗎!為了避嫌,隻怕是不能作證啊!”
“去去去!”苟雄聽罷不耐,撇頭對那人道:“你們這群刁民,裴禦史都還沒發話呢,你們有什麼資格開口!”
接著轉頭對著裴簡諂笑:“回禦史,初十那夜在下是隨何郎君一起去的仙樂樓,當時我們正準備點幾個樂娘聽曲兒,誰知有個女人跑過來說:她見何郎君豐神俊逸,心中仰慕,若能與之春宵一夜,也不枉此生。何郎君向來心善,便答應了。
這種事在下自然要退避,於是便在隔壁客房喝酒聽曲兒,誰知約莫戌時二刻,在下聽見隔壁似乎傳來打砸聲,起先本以為是男女之趣,結果越聽越不對勁兒,待我衝到隔壁推門查探,就見那女子發了瘋從樓上跳下去,我再一見,林郎君正捂著脖子滿身是血!”
堂上眾人看了看形如夜叉的何林。
對睜著眼說何林“豐神俊逸、向來心善”的苟雄,心中佩服;難怪何林為人挑剔,苟雄卻能跟在他身邊做一等一狗腿子,果然是有些本事。
如今情勢反轉。
由何林辱殺屠金燈後掩罪拋屍,變做了屠金燈先勾引後勒索錢財,最後羞憤之下跳樓自儘。
裴簡翻看卷宗:“何林,既然你說死者是自願,那為何她死時衣裳卻是破爛不堪?這你又作何解釋?”
這話將勝券在握的何林給問住了,這個問題阿翁沒有教過啊!
他求助般看向身後的苟雄,企圖得到答案,可苟雄卻眼觀鼻鼻觀心,隻一個勁兒地盯著地上瞧。
何林暗罵:好你個苟雄,重要時刻卻派不上用場。
而苟雄心中叫苦:衣服是你撕的,我哪兒知道發生了什麼啊!
見此,何林咬牙正準備編個理由,卻聽有衙役來報:“裴禦史,外頭有個自稱是仙樂樓樂娘的女子,她說她知道些案中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