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郡,溫縣,司馬家。
大漢朝廷內部發生的政變已經過去多日,作為洛陽令的司馬防並沒有參與此次政變。
司馬防為人耿直公正,頗有威儀,但是行事風格卻小心謹慎。
賈複、李廣、荀緄等人都曾經邀請過司馬防參與此事,司馬防卻以家中兒子生病為由拒絕了此事,並返回了溫縣老家。
司馬防不願意參加政變的原因很簡單,他無法判斷誰的贏麵更大,如果能成為從龍之臣幫助皇帝推翻董卓的統治固然是好,必定能為家族帶來巨大的利益。
但是如果失敗的話,以董卓殘暴的性格,家族覆滅也隻是遲早的事情。
如此高風險的政變並非一生行事小心謹慎的司馬防會去做的。
彆看洛陽令的品級不高,但是職責、權力卻非常之大。
洛陽令是洛陽地方行政長官?,負責管理洛陽地區的行政事務,包括戶籍、稅收、治安等。
不僅如此,還要維護地方秩序,確保法律的實施和社會的穩定,洛陽令的官職相當於縣長級彆。
在大漢,縣長的俸祿是六百石,而由於洛陽是大漢的首都,洛陽令的品秩比一般縣令要高,達到了一千石。
不過,縣令和縣長雖然都是每個縣的最高行政官,但是還是有些區彆的。
縣令最早出現在戰國中期,秦國在實行商鞅變法後,改變固有氏族聚集模式,整合小鄉為縣,最高行政長官就被稱為“令”,這時候縣令是直接隸屬於秦國國君的。
秦國變法的成功,刺激了其餘六國,六國開始紛紛效仿。
到了戰國後期,秦國的郡縣兩級製徹底形成,其餘六國見到此製度如此好用,再次開始效仿。
秦始皇統一華夏後,在李斯的輔助下,完善了郡縣製,並引出了縣長的稱呼。
漢承秦製,劉邦建立大漢後,郡縣製同樣被繼承了下來。
秦漢時期規定,人口萬戶以上的縣,即五萬人以上,最高地方行政官稱縣令;萬戶以下的縣,則稱縣長。
縣令的俸祿一般會略高於縣長。
這種製度一直延續到漢末三國時期,到了兩晉時代,由於漢末三國造成的戰亂、天災、人禍等各種原因,人口大麵積銳減,萬戶以上的縣越來越少,縣長的稱呼漸漸稀少,基本上都稱呼縣令。
到了南北朝時代,縣長的稱呼徹底消失在曆史的洪流中,地方的最高行政官開始統稱為縣令。
司馬防沒有參與政變,自然不能算是當朝皇帝的心腹,而洛陽令是非常重要的位置,劉協自然想留給身邊人或是在此次政變中出了大力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