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 7 章(1 / 2)

《救贖文HE後,帶球追夫》全本免費閱讀

大病初愈,周煜林身體有點虛弱,陶藝做了一半,一股疲憊感就湧了上來。

索性洗了手,靠在工作室的沙發上,看會兒店裡的書,打發下時間。

陸序出去給他買午飯,回來時接到公司的緊急電話,下麵的人辦事兒出了差錯,需要他立即過去解決。

陸序煩得要死,匆匆跟周煜林打招呼:“飯我放桌上了,趁著熱乎趕緊吃,彆回頭少二兩肉靳哥還找我算賬。”

周煜林沒抬頭,隻平靜地回:“嗯,謝謝。你去忙吧,今天麻煩你了。”

陸序看了他片刻:“虛偽。”

他最討厭的就是周煜林這點,明明他們是情敵,周煜林卻總對他沒什麼防備,也一點都沒有對情敵應有的敵意。

總是那麼溫文爾雅,進退有度。

這種‘紳士風度’,分明是上位者,看一個對自己毫無威脅的螻蟻的憐憫,虛偽至極。

臨走前,陸序瞥了一眼周煜林在看的書。

好像是本心理學,也不知道寫了什麼,讓周煜林看得那麼認真。

對這種神神叨叨的書,陸序一向是嗤之以鼻,丟下一句‘沒品味’,抓起沙發上的外套就走了。

等腳步聲遠了,周煜林才放下書,開始吃飯。

下午他沒在工作室待多久就走了,最近心不靜,不適合做陶藝。

一路散步回家,天上又飄起了細雪,周煜林停住步子,伸手去接雪。

突然聞到一股甜膩的香氣,扭頭就瞧見,街角有個賣紅薯的攤位。

他怔了下,快步過去:“老人家,怎麼賣的。”

以前都是靳修臣給他買烤紅薯,到現在,他都不知道街上紅薯的價格。

因為靳修臣在很久前,就霸道地‘剝奪’了他買紅薯的權利:

“林林愛吃的隻能我買,這是我專屬的特權。林林自己也不準偷偷買。這樣以後林林每次看到烤紅薯,就會想起我。”

又回憶起那時靳修臣頂著張青澀的臉,說這些渾話的樣子,周煜林一時忍俊不禁,嘴角輕彎。

老人半張臉埋在圍巾裡,雙手揣著兜朝他笑:“兩塊一個。”

周煜林付了錢:“麻煩給我一個,謝謝。”

老人用夾子夾起一個又大又圓的紅薯,包在油紙裡遞給他:“小心燙昂。”

周煜林:“沒事,有勺子嗎?”

老人樂了:“哪兒來的勺子,誰吃紅薯用勺子。”

周煜林微頓,禮貌一笑,轉身離開。

他站在滿是積雪的街上,手裡捧著發燙的紅薯,卻不知道該怎麼下嘴。

周煜林垂下眼,喃喃:“原來買紅薯不送勺子……”

他頭一回知道這件事。

也是第一次發現,他被靳修臣養得那麼好,保護得那麼好,歲月和塵世煙火,都沒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跡。

過去的十年,他們冬天最愛吃的,就是烤紅薯的。

起初周煜林並不喜歡這種東西,他本就對甜食不太喜愛,紅薯吃起來麻煩,而且還會弄臟手。

他第一次吃烤紅薯,是被靳修臣軟磨硬泡的。

到現在,周煜林都記得那時,十幾歲的靳修臣,捧著個熱氣騰騰的紅薯朝他笑:“林林嘗一口嘛,好吃的,你肯定會喜歡。”

最後耐不住靳修臣的磨人,他吃了一口,直接就愛上了。

結果弄臟了手,洗手的時候,他被凍得直哆嗦,本來就是體寒體質,冬天洗完手,好久都是冰涼的。

靳修臣揣著他的手,捂了半天都捂不熱,無奈歎氣:“林林的心這麼軟,怎麼手這麼涼,跟石頭一樣。”

從那以後,周煜林每次吃紅薯,靳修臣都會遞給他一個一次性的塑料勺子。

這麼多年,他一直以為,勺子是買紅薯送的。

如今才發現,勺子是靳修臣一直隨身帶著的。

知道他愛吃紅薯,怕他弄臟手。

連這種小事,都無微不至地對他用著心……

周煜林的眼神變得柔軟,但又很快暗淡了下去。

他們已經很久,沒一起吃過烤紅薯了。

腦子裡又響起陸序說的話:“難道過去的那些事,這麼多年的感情,都不值得你再給他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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