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何人不以權謀私(1 / 2)

心願歸宿 昔年瞳影 3615 字 2024-07-30

說完了借樓、換線的事,徐縈則又對校長提出了新的要求:“高三開學前要分班。我接下來說的話,你可以當做命令去執行,這麼做是最保險的。分班時把我、慕正光、張相涵、季婉婷、侯留清、夏悅桐、盧浩、李默蹊都分到22班。”

高二(20)班與徐縈則的二十連勝,這樣的對應關係可遇不可求,但高三(22)班與二十二連勝則是在她的主導下發生的一件力所能及的小事。

楊林頭大如鬥,膽戰心驚:這件事很簡單,要做好不費什麼力氣,但要是做錯了,後果不堪設想。你說了九個人,前兩個人好找,因為站長肯定是與眾不同的嘛。但後麵那幾個人,你也不說仔細點,他們原來在哪個班?學校裡麵重名的人可不少。此外,你說的那些人,他們的分數能進小奧賽班嗎?

他硬著頭皮又重複了一遍:“是,我記住了。”

“真記住了?我和張相涵在20班,慕正光、盧浩、李默蹊在19班,侯留清在21班,夏悅桐在17班,季婉婷在14班。季婉婷有我給的分數,足夠到小奧賽班了。在時機未到之前,我的身份不要對其他人提起。我不喜歡在我成為分院院長之後,依舊有人稱我為站長。”

徐縈則這麼說純粹就是開玩笑了。她在意的事有很多,但“稱呼”不在此列之中。稱她為站長、分院院長、同學,或是直呼其名,都可以。

“是。”

“保管鑰匙的老師來了之後,讓他把鑰匙拆開,分彆放在每個門的門口,這件事儘快做吧。”

“是。”

“工作人員可能會在上課期間進入學校,如果有證件,那就給他們辦證件,如果沒有證件,你跟門衛說一聲,不要妨礙他們。還有很多細節,等開學之後,我們再慢慢說。”

“是。”

“最後,說一件很重要的事。對你來說很重要,對我來說也比較重要。兩棟樓的租金加起來,一個月是多少?八萬夠不夠?”

徐縈則月薪84000,租金每月80000大約是她能接受的最高價格。如果租金高於80000,那就得找同學幫忙了。

楊林沒想到徐縈則會這麼大方:每月8萬,肯定夠了。一年96萬,十年960萬,蓋這兩棟樓花的錢差不多就是這個數。

他說:“八萬太多,六萬就夠了。”

“折中吧,每月七萬,我先付一個月租金。加一下我的聯係方式,我下午找人把現金送給你。今天就到這裡吧。你可以走了,我在校園裡再看看。”

“是。”

不久之後,楊林收到徐縈則的助理送來的七萬元現金。

他拿著這筆錢,心情複雜:我一開始以為你特彆不近人意,但後來你詳細地提出了你的要求,這些要求都合情合理,容易做到。你的風格和我認識的那些大人物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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