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你去打。”
程有立竟表現出一副有恃無恐,憤怒地喊著。
見他這副姿態,我則有些一時間摸不著頭腦。
拿起電話,我撥通了蘭姐的號碼。
在將事情簡單明了的跟她說了一遍後,我說出自己的目的:“幫我查一下,市局有沒有叫程有立的人。”
“好。”
蘭姐那邊了解前因後果後,答應一聲掛斷電話。
大概過了五分鐘,蘭姐那邊給我回了電話。
“調查清楚了,確實有叫程有立的警員,不過,他不是市局的,而是西豐派出所的副所長。
我特意問了一嘴,西豐派出所那邊沒有接到過抓賭報警,這群人應該是下班期間擅自行動。”
蘭姐特意在擅自行動四個字上加重語氣。
擅自行動,就跟襲警是一樣的。
下班期間襲警,在法律上,不算是襲警。
問題的關鍵在於,權力在彆人的手裡,無非定義對方是否為工作時間。
所以,很多警員在下班期間跟人發生衝突,因為普通人能力有限,隻能對方說白是白,說黑是黑。
警員說自己是執法期間,也無法判斷依據,明明不構成襲警,卻也會被顛倒黑白。
就像程有立這夥人,他們明明是下班期間,擅自行動,但如果遇到一些沒背景的賭場,就算是程有立他們違規,也最後會被說成執法。
但我不同。
我的背後不是沒有人,他一個副所長,還是其他轄區的,屬於跨區辦案,還是擅自行動,隻要我想要追究起來,他們的麻煩比我的麻煩要大得多。
“問清楚了,你們身份確實是真的。”
掛斷電話,我居高臨下的看著被我小弟控製住的這群警員,淡淡的說。
我以為他們是老千團的脫將,是假冒偽劣身份,過來忽悠我們。
出乎意料,他們居然是真警察。
之所以破綻重重,是因為他們在違規操作。
他們身份是真,我打了他們也成為了事實。
也就無所謂了。
在我眼裡,就算他們是執法期間,打了他們這群小嘍囉,大不了就是賠點錢唄。
有人出麵談和解,最多賠點錢了事。
沒有人會跟錢有仇,足夠的錢,就能夠讓他們和解撤案。
我說的賠錢,是在他們合法合規的執法期間。
但現在,情況不一樣。
他們是在利用職權牟私利,我抓住這個把柄咬著不放,處分在所難免,甚至是被脫掉這身製服都有可能。
“程有立,你一個西豐派出所的,下班期間跑我這裡來執法,裝大尾巴狼,你按的什麼心,收了他們多少錢呀?”
我笑眯眯的盯著程有立,問。
聽到我將他的身份調查了一個底朝天,程有立臉上的憤怒消失不見,反倒是出現了一抹緊張。
“你就是一個副所,是誰給你的權力和勇氣來我這裡搞事情,我看你身上這層皮,是不想穿了,對不對啊!”
我用手掐住程有立的下巴,絲毫沒有因為他的職位有半點的忌憚。
這種時候,我越是有恃無恐,他越會害怕。
因為的的確確他違規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