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空北辰被彈劾了。
他被立為太子後,自然擁有了屬臣,屬臣中也必然有母族門人,犯事的這位虞欒,是虞皇後的堂兄,說來他犯的事也不大,就是借著太子的名聲去對幾家商戶進行了敲詐勒索,索的本來應該是錢財。
誰知道,其中一個商戶覺得與其被勒索,不如殷勤獻媚,就在秦淮河畔的坊樓中,千挑萬選出一名紅倌人,操持著給虞欒當了“外妾”。所謂的外妾,那就是養在外宅的,並沒有開具納妾書抬進家門,這虞欒,妻室並不好妒,可他的父親卻極好色,虞欒深恐寵妾被父親據為己有,因此才安置在外。
也不知怎麼搞的,虞欒聽說外妾紅杏出牆,疑與他人通奸,按大豫律令,奸者處死,且要是事主現場捉奸,根本不用將通奸罪徒扭送官衙,完全可以私刑處死。
虞欒捉奸成功,先沒顧上外妾,一劍就刺死了捂著被子的奸夫。
然後,發現死者是他親爹。
虞欒當時就傻眼了。
朝堂之上,於是開展了一場情理和法理的激烈碰撞,以賀、鄭兩門為表率提出的觀點是——通奸罪是否成立,本來應該建立在婚姻關係能否被承認的基礎上,外妾視為奔者,在律法就是不應被認可的關係,因此虞欒的行為,就是弑父,這是惡逆啊,必須處死,而且應該追究太子的過錯,因為歸根結底,是太子沒發現虞欒的勒索行為,才導致了惡逆之罪的發生。
太子黨隻能辯稱——虞欒收納外妾的行為並沒有觸犯律令,外妾雖沒有開具文書,但世俗普遍認定隻要外妾答應被收納,就理應安分守己,不可犯奸,虞欒並不知與外妾通奸之人為生父,也根本不可能有預判,屬誤殺,雖然應該受到罪懲,但不應涉及十惡之罪,處罰虞欒就可以了,不應牽連太子。
司空北辰非常鬱悶。
前生,他雖也被彈劾,但根本不是這樣一件有關倫理的大案引發,更不關及母族家門,因此才能不了了之,可這個案件……鬨得著實滿城風雨,收不了場。
瀛姝也覺得很奇詫。
關於虞欒這個人,應當是死於五年後,死因異常可笑,飲醉了酒,撞死在自家的院牆上,據說是因為他深信他有穿牆而過的異能,非要當眾演示,誰阻攔都沒用,然後把自己撞死了。
虞欒把自己撞死後,他爹還活了三、四年,至於怎麼死的瀛姝不知究裡,但肯定不能是被虞欒一劍殺掉的。
最頭痛的是司空通,因為頭最痛,他難忍暴躁,衝著司空北辰就是一陣怒吼:“你明知道賀、鄭二族要找你的把柄,我也千叮嚀萬囑咐,縱然是要留點把柄給他們,但必須謹慎又謹慎!現在卻鬨出這麼大的風波,父與子妾通奸,子將生父刺殺,虞欒可是你東宮的屬臣!!!”
“應當,應當是陷害……”
“怎麼陷害,你跟我說怎麼陷害?”司空通氣得臉都發紫了:“虞鐸被虞欒捉奸現場是確鑿吧,他也的確是被虞欒一劍刺死的吧?你呀你呀,虞家一門都是扶不上牆的貨色了,你竟然連他們都把控不住!!!”
神元殿君就是在這節骨眼上,求見皇帝,表明了她的決意。
這讓司空通焦躁的心情略有平複,思量了許久,竟然問瀛姝:“關於虞欒一案,帝休是怎麼想的?”
瀛姝提出了自己的見解:“雖然……悚人聽聞,不過虞令丞畢竟隻是東宮屬官,且這事最錯的,其實還是令丞之父,這件事案當中必然還有推波助瀾的黑手,但,兒覺得是真不能深究了。”
那推波助瀾的黑手,必然知曉虞欒在外收納了一房美妾,還必然知曉虞鐸情知兒子虞欒在外有一房美妾,虞鐸好色,因不憤虞欒對他的提防,於是暗中與美妾來往,悄悄給自家兒子帶了頂青頭巾,這件事賀、鄭二族應當不知情。
可幕後黑手現在卻將這件消息透露給了賀氏、鄭氏,黑手並不用具體策劃後來的事,賀、鄭自然會想方設法造成虞欒弑父的結果,追究還有什麼意義呢?
“事案雖然關及倫理,但跟太子殿下乾係不大,神元殿君在此時退讓,當眾表示願意成全太子及盧三娘的姻緣,相信賀、鄭兩門也不會緊緊相逼,他們必然自以為已經達成了目的。”
皇帝蹙著眉頭:“但虞欒,他畢竟弑父,哪怕是情有可原,可這樣的罪行若是輕恕,豈非會讓臣民質疑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
忠孝二字,有的時候互相對立矛盾,因此有個詞叫忠先於孝,但更多的時候,忠孝是不可分的,因此對某個人最徹底的否定,就是不忠不孝。大豫好風評人物,甚至風評會成為入仕為官的基礎,對於仕途產生巨大的影響,而要是先得到了個不孝的評價,那這個人就基本跟仕進無緣了,這是因為,不孝者,必然不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