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我的仕途從擊斃悍匪開始》全本免費閱讀 []
案發第三天。
楊霄從毛安平手裡拿過筆記本,翻到一張空白頁,在中間的位置寫上:
“……十一月五日,中央公園碎屍……”
然後在靠上的位置寫:
“……國慶前,藍光電纜廠發現二十噸電纜被盜……
……十月十日上午,藍光廠保衛科到劉宗保家……十月十日中午,劉宗保妻子李芳把孩子送回娘家,十一日後被殺……”
楊霄在李芳的名字下畫了一條橫線,然後拉了一個箭頭,指向“碎屍”兩個字。
然後又寫下:
“……十月七日,劉宗保托朋友帶口信要去蓉城,隨後失蹤……”
最後在正中間寫下“包軍”兩字,同樣在名字下畫了一條橫線,箭頭指向“二十噸被盜電纜”。
然後拉了一條線,把“二十噸被盜電纜”與“劉宗保”的名字鏈接起來。
在“包軍”和“劉宗保”之間也有一條線,隻不過上麵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所有線索都集中在了這張紙上。
童然和毛安平把腦袋湊過來,看著楊霄在紙上寫寫畫畫,兩個人都沒有開口說話,因為楊霄正皺著眉頭思考,他們不敢打擾楊霄的思路。
根據紙上所呈現的內容,這起碎屍案的脈絡清晰地呈現在辦案人員的麵前。
碎屍被發現的初期,辦案人員一致認為這是一起具有報複性質的情殺,隨著李芳社會關係複雜,長期與多名男性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的情況被查明,李芳的丈夫劉宗保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特彆是案發後劉宗保下落不明,很符合畏罪潛逃的特征。
現在看來也許並不是那麼回事。
楊霄在童然和毛安平麵前勾勒出另外一種可能:
九月末源台省光華市某建築公司給藍光電纜廠發來傳真,要求就購買的二十噸電纜出具發票。
藍光廠核實情況,發現並沒有與該公司交易的記錄,立刻自檢自查,確認封存在倉庫的二十噸存在質量問題的電纜被盜。
廠保衛科展開調查,發現把二十噸電纜送到源台省光華市的人是劉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