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說自己每天的生活都有意義,楊軼可不這麼看的,因為他每天的生活裡,除了看著曦曦一天天長大讓他覺得充實以外,彆的事情並不算有意義。
寫書、寫歌,墨菲覺得他在書房裡是在創作,可是楊軼自己知道,這些都不是自己的作品,就算是有些時候,為了符合這個世界的設定,楊軼需要對這些作品進行藝術性的加工,可是按照這個世界的版權邏輯,這些作品依然是他抄襲的!
當然,在法律上沒有人能夠追究楊軼的責任,誰知道這些作品來自另一個位麵的地球?
但對於楊軼自己而言,就算厚著臉皮一點也不在意,可是無法否認的是,他的人生價值其實沒有能夠得到體現。
照顧妻兒的責任感,掩蓋了楊軼的這種內心的空虛!
以前楊軼以為,自己重活一世,可以趁不再有殺手組織追殺,好好地享受普通人的生活,睡到自然醒。然後還有漂亮、單純的妻子在懷,可愛、懂事的女兒爬在背上,不羨鴛鴦不羨仙。頂多寫點前世的東西換換生活費,似乎這樣的生活已經足夠,平平淡淡地過一輩子就好!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楊軼做不到睡覺睡到自然醒,他依然維持著前世一樣的早起習慣,堅持鍛煉,讓自己的身體保持在一個不錯的水準。
他也並沒有能夠像楊過一樣,甘於急流勇退,可以跟心愛的小龍女在古墓裡一呆便是幾十年。
墨菲拉著他去唱歌,楊軼去了,他雖然是迫於形勢,也並不像墨菲那樣享受舞台,但不得不說,在幾萬人注視下唱歌,楊軼內心得到了很大的滿足,就好像人生達到一個裡程碑級的成就一樣。
楊軼覺得自己不喜歡拋頭露麵,最好是藏在幕後,能做什麼做什麼,但墨菲告訴他,他喜歡拍電影,所以他去嘗試了。
當然,楊軼後來發現自己並不像郭子意那樣,對拍電影有著特彆深的執念,但他確實喜歡扮演自己喜歡的電影角色,演好了“魯迪”,將原本那個冷酷但善良的大個子還原出來,甚至還融入了自己的理解,演得更好,楊軼覺得自己的內心也能得到滿足!
平淡、幸福的生活是沒錯的,楊軼並沒有嫌棄,也並不會從此改頭換麵,過上奔波勞碌而不顧家庭的生活!
但楊軼覺得,自己也應該找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從而為之奮鬥,創造屬於自己的價值。
否則,他內心的空虛終有一天會爆發出來。
但楊軼想做什麼呢?
直接想這個問題是沒有答案的。
楊軼開始挖掘自己前世的記憶,自己前世喜歡做什麼?
唱歌不太算,畢竟他前世的嗓子和臉是被破壞過的,對於流行音樂,他最多隻能是欣賞,不能哼唱。
寫作?或者說創作屬於自己的?這個有點困難,楊軼喜歡讀書,文筆也不錯——這一世對那些的成功改編可以看出來。可是真的讓他寫,楊軼又缺少創作的靈感。
那他真正喜歡的,可能就隻剩下純淨的音樂了!
曾幾何時,他坐在空曠的庇護所的正中間,帶著超HIFI的耳機,聆聽宗次郎的《故鄉的原風景》,在那美妙的陶笛聲裡,仿佛靈魂飄出來,似乎能夠感受到作者的鄉愁,那個場景是,他的靈魂搭乘著高速飛馳的列車,穿梭在無邊無儘的田野上,經過一道道山川河流……等他摘下耳機,不知道何時已經淚流滿麵。
是的,雖然他不知道自己的故鄉是中華大陸的哪個地方,可是在音樂上,這並不妨礙他對這個曲子產生情感共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