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過繼小青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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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族長道:“這孩子苦啊,兩歲時阿爹下海摸魚被鉸口鯊咬死了,阿娘殉情了。哎,現在跟著爺奶叔伯混飯吃。”</p>

但很顯然,爺奶叔伯待她不怎麼樣,林婉婉當初遇到她時,她光著屁股,身上就披著一塊臟到沒眼看的破布,瘦的皮包骨。現在身上的肉,還是她這半個月調理出來的。</p>

大丫和小螃蟹雖然也瘦,可身上至少還是乾淨的。而小青玉當初卻從頭臟到腳,簡直像是後世電視裡放的小難民。</p>

事實上,如果不是林族長不允許林家莊出現賣兒鬻女的事,她早就被叔伯賣掉了。可惜,最終也沒逃過被嬸嬸丟掉的命。</p>

其實林族長也知道,這娃肯定是被扔了。發生這事後,他罰國富家的小兒子去跪了一夜祠堂,並警告他們,如果以後被族裡發現孩子是被賣進了不乾不淨的地方,就把他們逐出族。</p>

林國富的小兒媳林孫氏自然發誓絕沒有賣孩子,賣孩子就讓她不得好死,天打五雷轟。</p>

如今孩子居然被他們本族的林婉婉撿到並收養,這真是冥冥中自有天定。這就該是他們林家莊的娃,丟哪都丟不掉。</p>

林婉婉看向族長:“叔,那我能養她嗎?”</p>

林族長聽林婉婉如是說,不由躊躇道:“婉啊,你這帶著個孩子恐怕影響你啊,你年紀也不小了吧……”</p>

話沒說完,但是林婉婉轉念一想便明白了,以自己二十二歲的模樣,在唐朝,早該結婚生子啦!</p>

沒有考慮太久,林婉婉信口編了個慌:“師尊曾幫我訂下一門親,隻是後來因為戰亂,我的未婚夫戰死了,我已決心不再嫁啦!本是打算出家當女冠的,現在找到了宗族,隻想永遠待在這裡。”</p>

唐朝是個允許妾室存在的地方,她還真沒想過在這裡結婚生子。事實上,在2022年,她都是不婚主義者。</p>

聽她這麼說,林族長詫異了好一會兒。</p>

大唐可不像是後來的明清時期,貞觀朝初期,人口問題很嚴峻。經曆前朝戰亂,從一千多萬戶的人口直接掉落至如今隻有不到三百萬戶。</p>

當然,這些人口不全都是打仗打死了,有很多逃進山裡當山民,還有一些逃去了突厥等地,未曾登記在冊。</p>

朝廷為了促進人丁興旺,一方麵是贖回外流的人口、給山民上戶,另一方麵自然是鼓勵婚育,提倡早婚早育了。</p>

超過年齡不結婚的大齡青年男女還要罰款,甚至會有“官媒”來做媒促婚。對寡婦再嫁也是持積極的支持態度,什麼貞節牌坊,三綱五常,在人口麵前都不值一提。</p>

就在貞觀三年,唐太宗下詔:凡是當年正月以來生男娃的,獎勵一石粟。</p>

守望門寡這種事,你想守,當官的也要勸你嫁啊,畢竟這影響著他們的政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