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1章 條件(1 / 2)

這事羅家兄妹倆能同意嗎?估計不得不同意。雖說法官一般會把幼小的孩子判給母親,但是羅小妹的條件也太差了。

如果判給羅小妹,每月另一方支付的那點撫養費是不夠給孩子用的,因為羅小妹也有義務出錢養孩子的。最怕的是這孩子一旦遇上急事好比這樣動大手術的事情,很急需要錢怎麼辦,羅小妹拿不出來。法院再去找胡浩要錢,胡浩不急著給,拖一拖會拖死孩子的。

在把孩子判給誰這方麵的考慮上,法官隻會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孩子父母次之。

這種民事案件一般上訴到法院,法院基本動作是雙方調停不要打官司,打完官司怕是兩方矛盾更深無利解決問題。

兩家人坐下來,放下自身固執己見為孩子好好談談,是最好的事情。協商好在不結婚的前提下如何共同為孩子做到最好。

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和胡家協商是羅大哥主動提出來的,並且為妹妹量身訂製了三點要求:

一是妹妹產後身體需要康複,需要營養錢,這樣能給孩子提供充足的母乳喂養。希望男方在這方麵給予女方補償,打錢。

二是,胡家要知道,你去法院打官司要求孩子撫養權,法院即使把孩子判給男方同樣會要求男方給足女方探視孩子時間。這是有相關法律律條給孩子母親的正當權力。胡家需要滿足羅小妹和羅家人定期探視孩子和與孩子保持接觸相處的時間。

胡家如果不傻,會知道強硬不讓親生母親探視孩子沒有任何好處,屆時孩子會長大知道真相會罵人的。

三是,無論男方女方今後如果和其他第三人結婚生子,需要保留對這孩子的愛。體現在羅家和胡家從現在開始要給孩子設立共同賬戶每月放入一定資金,是給孩子未來留下保障的生活教育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