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0】要的是訴求(1 / 2)

老百姓去醫院看病,通常是由於感覺到自己身體或家人有異常之處。醫生通過檢查判斷病人沒有病為正常的,並不代表病人和家屬回到家能徹底安心。

隻要症狀未解除,病人和家屬心裡頭始終會存著個疙瘩的。

這裡會形成一個悖論。為什麼說是沒病,但是會有異常症狀。有些異常跡象是病人及其家屬看著身體和其他人不一樣認為是異常,可實際上沒有醫生見多識廣。醫生在臨床上看過各種各樣的病人,知道這種“異常”症狀不叫異常隻是為人群中比較少見的跡象。按理說,經過這樣一番正規的醫學解釋後,病人和家屬應該能理解能接受“異常”實則為正常了。

以上想的太簡單。要接受“異常”為正常,要與“異常”共存,對人的心理是個巨大的考驗。心理學家說隻有時間可以治愈一切,放在這一點都不違和。

“媽,你要是不放心,和嫂子我哥再帶孩子其它醫院再做檢查。要來首兒做檢查嗎?”

“好像沒什麼必要。隻是,你要知道,看著不舒服。”

究竟這孩子是什麼異常,原來是在孩子身上經常可見的胎記。

“媽,聽醫生說,先觀察,如果它長大了或是有其它異狀再說。胎記會慢慢消失的。你養過兩個兒子你能不知道嗎?”

“我不記得你和你哥身上有這麼大塊的胎記。”

“你肯定記錯了。”魏尚泉同學說,在臨床實習摸爬打滾後他現在對病人家屬誇張的話有一定認識。什麼叫很大塊的胎記,沒見過?不可能。如果是這樣的話,孩子去做檢查的時候醫生早就說不對頭了。

啪!魏媽媽摔了小兒子的電話:這小兒子居然敢說她這個媽記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