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清漪麵上悻悻,趙清宣卻問:“你是十月哪一日生辰?”
趙清漪道:“世子爺若是知道我的生辰,會給我買生辰禮物嗎?”
趙清宣道:“那是當然,以後你就是我的好兄弟了,你的生辰,我當然記得。”
趙清漪沉默了一會兒,說:“元道元年十月十八。”這其實是李清玥的生辰,她生在廿一日。
趙清宣笑道:“隻比我妹妹大三天呢!那麼每年十月,我要給妹妹備禮,也得給兄弟備禮了。妹妹喜愛詩書和一些新奇的物事,你喜歡什麼,我瞧,你隻喜歡錢。”
趙清漪聽他自然而然地提到李清玥,雖然知道這是人之常情,原主若是前世沒有經曆過那些事,她一定能大度理解和退讓,委曲求全,和光同塵。
可是今生哪怕一絲也不會妥協。
原主前世那樣做了,最後卻被狼心狗肺的人奪母、奪兄、奪夫、害得流產、害絕育、殺子嫁禍、汙名……叔可忍,嬸不可忍。
她偏激,是的,她就偏激了,可是為了大家舒坦,為了大家不失去任何東西,為了大家沒有失落的感情,所以餘下這點委屈,原本的受害者反正都承受了這麼多了就全都一人擔著算了?
嗬嗬,如果所有的彆人的惡意犯罪侵害造成的傷害,就算真相大白,也要讓她這個唯一的受害人再全都承受了,她要這樣的家人乾什麼?有什麼意義?
世間的公道就是讓家人從對她無知的傷害變成光明正大的傷害嗎?
可笑!可悲!
但凡他們不能舍李清玥,對她但凡有半分護著,那就她來幫他們選擇好了。
她要正視自己的親情,她會向前走一步,但是親人們不同樣走向她。反而對她的心如果連舍一個居心叵測的假貨都做不到,那麼就成全他們和李清玥當歡樂一家人、吉祥四寶,她不打擾。
她趙清漪賭上靈魂和經理人一起回來尋找公道,親情,要就要全部,不要就全不要。
最重要的是,她已經得到生命的真相,得到親情的答案。
她既然敢回來找親情,真英雄敢麵對,真英雄也必然拿得起,放得下。
答案若不儘如人意,那她可從此走得坦蕩蕩,真正無父無母無兄無弟,天大地大,四海為家。
趙清漪冷笑:“你儘管你給妹妹備禮好了,我才不稀罕你的禮。我連青縱橫天下無敵,真想要什麼會得不到?隻是我不願當偷雞摸狗之輩。我若喜歡,皇帝的傳國玉璽我也手到擒來,還稀罕揀你寶貝妹妹剩下的嗎?好沒意思。”
趙清宣被懟的無言以對,趙清漪也不顧眾人跌了下巴,不顧趙清宣的世子身份,拂袖離去。
趙清寧走近發呆中的趙清宣身邊,道:“世子,這小子,人小,脾氣倒不小。還有那種話他也敢說的?”
拿皇帝的傳國玉璽這種話,要是傳到皇帝耳朵裡,那小子豈不犯了忌諱?
趙清宣回神,說:“這些話,誰也不能傳出去,否則彆怪本世子無情!”
眾少年雖然和趙清宣從小一起長大,平日便是玩過頭些也沒有什麼,但是他們也知道當他這樣說話時,是以世子的身份嚴肅命令了,眾人心中一稟,抱拳道:“是,世子,屬下定守口如瓶!”
……
趙清宣受到“客卿”的無禮,卻並沒有生氣,反而看著阿青這樣生他的氣,有些摸不著頭腦。他想著卻是要叫阿青彆這樣惱他才好,不然總覺得心中堵堵的。
趙清宣沒有個親兄弟,一個妹妹遠在洛京,也是幾年見不著麵,不過是禮品書信往來。
趙清寧、趙清安、趙清宜等族兄弟到底是隔了一層,倒是這個阿青,他長得和他太像了,武功奇高,人也有趣,他初見就有一種說不出的親近之感。
午後,趙清宣在屋裡小憩時,卻是左右睡不著覺,便起來走走,從花園信步到了郭林住的小院。
守院門的下人當然不會攔著他堂堂世子爺,一進院子,趙清宣卻見院子中種著西域來引來的葡萄,此時正是七月,一串串的果子掛在藤蔓上,讓人見之生喜。
葡萄架下一張搖椅,郭林躺在搖椅上悠哉輕搖,拿著一本書悠然看著。(注:線裝書產生於明代中葉14世紀,本文架空五代之後,約為北宋時期,出現這種書,不要考據。)
郭林放下書,微笑道:“世子爺這時怎麼有空來我這兒。”
趙清宣看那書,封麵上寫著幾個篆體字“趙氏孤兒演義”,這應該是書生借著春秋時代的曆史故事編寫的市井話本。
作者有話要說: 本文設定女主不會理解趙家人對李清玥人之常情的母女、兄妹之情,一分也不會忍。
世間沒有兩全法,為了受害人,這點情也舍不了,前世忍過而被害的原主不忍才是合邏輯的。
如果張氏提一句李清玥,有一點照顧,她連洛京侯府都不會踏進一步。
想念假女兒?憐惜假女兒?可以,忍著,忍這麼一點和原主比起來算什麼?
不甘心?誰犯的罪找誰,去把玉娘打死打殘都好,彆委屈到受害人麵前來。沒有人有這個臉。
本故事案例女主處事方式僅適用於本故事,那種無知被換孩子或者□□的親子關係應該得到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