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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是新社會,通過建國後的婚俗改革,同時又經過了許多年的艱苦歲月。
在京城人的婚姻中,大多數人家,已經絕不再講究什麼彩禮和嫁妝,恥於談經濟條件了。
誰家要想送什麼見麵禮,全憑自覺自願,哪怕是一根鋼筆,一塊衣料,對方也絕對不能挑肥揀瘦。
像現今所傳言,七十年代曾流行的“三十六條腿”和“三轉一響”的說法確實是有,但大多數情況,那隻是一種人們對幸福生活的完美設想和追求。這些東西幾乎都要靠新人自己在婚後添置。
因為一是沒有幾個家庭能辦到的,要也白要。另外這個時代人們重名譽多過於物質。都怕落個“賣閨女”或是“財迷”的名聲。
而像婚前“過帖”、“合婚”、“定禮”、“送嫁妝”這一係列的繁文縟節,更是早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最終簡化過的新婚俗,除了兩個年輕人結識或許還有靠介紹人“相親”這一環,還有男女方互相帶禮品登門讓對方的父母“相看”的步驟,基本也就是兩家親家再彼此見見麵,吃一頓“許親飯”了。
而洪家眼下這種情況,屬於把“相看”和“許親飯”二者合一。但正是因此,這一頓飯也就格外重要。
那不但是兩家人初步接觸的第一步,也是這門姻親確定下來的慶祝之宴。
確定無疑的是,從這一頓飯裡可以看出許多內容,像雙方的誠意、禮數、生活水平,乃至雙方素養、口味和生活習慣。都會直接影響到彼此的觀感和認可度。
說句不好聽的,這頓飯要是出了問題,不但會給雙方兒女的姻緣蒙上一層陰影,讓雙方父母長期心存芥蒂。甚至在極端的情況下,哪怕已經說好了的親事,都能黃了。
這話可一點也不誇張。
當今社會,不就有女孩去男友家做客,見到裝在盆兒裡的飯菜魂飛魄散,嚇得馬上要分手的例子嗎?
也有準女婿受不了準嶽母,一邊嘬著筷子一邊給自己夾菜的盛情款待,因而退避三尺的情況發生。
同樣還有因某一方父親酗酒凶飲,或是某一方家長對菜肴大加褒貶或難以下咽,導致不歡而散之事。
反正是各種五花八門的情況都有,考驗彼此忍耐度的樣本舉不勝舉。
不過反過來說,要是這一頓飯真能吃得舒心、溫暖,讓彼此感到合拍一致,甚至生出“我們原本就該是一家人”的感受。那對促進雙方感情,也真比送什麼珍珠瑪瑙,說什麼好聽的話都強。
一旦有了這種良好的開端和基礎。今後哪怕兒女之間發生矛盾,雙方父母也容易理解對方的立場,進而主動開解自己的孩子。這對婚姻本身當然是一種極大的益處和保障。
所以說,王蘊琳在這頓飯的內容和形式上,可確實是用心了。
原本要講排場,圖省事,她大可以把這頓飯安排到大飯莊子裡去吃的。今日的洪家不是花不起這個錢。
可考慮到當下莊館裡嘈雜、喧囂、煙霧繚繞、酒氣衝天,再加上“寶姨”和“糖心兒”又都是女性,顯然這種安排隻會讓她們彆扭、不自在,甚至倒胃口。
那麼要是家裡吃呢?
“寶姨”是滬海人,本身又是頂級的麵點師傅。王蘊琳擔心的是京城家宴的口味,對方適應不了。
況且真要弄一大桌子菜,烹炒煎炸,又燉又煮的,那得忙乎到多暫去?也就沒什麼時間說話了。
就這樣,思來想去,她最終做了一個明智的決定,吃“春餅”。
說起京城飲食,哪怕是今天,外地的朋友們也多數停留在“烤鴨”、“涮羊肉”和一些知名京城小吃的簡單認識上。
要論家宴呢?恐怕除了“打鹵麵”、“炸醬麵”,就更說不出什麼來了。
但實際上京城的特色飲食很多。而且由於受到了滿蒙藏回苗這些少數民族的影響,不但口味多種多樣,在用餐形式上也很有意思。
說起來一點不吹牛,往往既可以做到豐儉由人,也可以自由調配口味,比當今西方傳來的自助餐還具備先進性呢。
這一點,最典型例子就是“得勝包”和“春餅”。
外傳裡提過,洪衍武和陳力泉當年的拜師宴,王蘊琳用來款待“玉爺”的就是“得勝包”。
這種旗族的風味食品滿語叫做“乏克”,寫出來有點像罵人的話。
由於其有以菜當碗的特點,需用蘇子葉或白菜葉卷上什錦內容的米飯來吃,享用這種時令食品的時間便隻能在七月初五之後。
沒吃過的人,隻要看看當今獲得許多白領青睞的“韓國生菜包飯”就大致明白了,那其實就是“號稱一切文明出韓國”的棒子們,一種極其低劣的模仿。
有意思的是,和“得勝包”的吃法有共通之處的“春餅”,恰恰在時令上與之相對,卻是在“立春”與夏季之間,占據百姓餐桌的。
因為從實際意義上來講,“春餅”就是用烙得薄如宣紙的麵餅,卷上早春特產的時蔬炒菜來吃,名曰“咬春”。
這真是一個相當生動的字眼啊。在京城人看來,春天竟然也可以用牙齒咬到的。
提到這種習俗,那應當是從唐朝就有的。《唐四時寶鏡》記載道,“立春日,食蘆菔、春餅、生菜,號春盤”。
元初契丹人耶律楚材也有一首詩詳細地描述了吃春餅的感受。
“昨朝春日偶然忘,試作春盤我一嘗。木案初開銀線亂,砂瓶煮熟藕絲長。勻和豌豆搡蔥白,細剪萎蒿點韭黃。也與何曾同是飽,區區何必待膏粱。”
由此可知,這種食品源遠流長。那麼隨著時間的流逝,吃它的講究越來越豐富,越來越精致化,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兒了。
說起來京城人卷“春餅”,除必須的醬料、蔥絲以外,最要緊的就是看重生熟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