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車內,莫言無奈的敲了敲腦門,但是就算敲爛想來也不會有什麼用處。透過車窗除了兩邊的車輛以及遠方的建築,其他均都是下車聊天的司機,不知道的以為是黑社會火拚。“丫的,你說大家都上班,怎麼還有那麼多人出來浪。”
司機抽著煙,滿臉不耐煩的罵罵咧咧個不停,時不時的還重重的摁一摁喇叭。
“小夥子,你去靈秀山莊乾嘛?這個地方可都是非富即貴的人家。”無聊之下,司機開始找莫言攀談起來。
莫言苦笑著搖了搖頭,難道告訴人家自己是去離婚的?
“有個朋友在那住,我去探望一下。”
“那你這個朋友挺有錢的?那個地方寸土寸金,沒個一千萬,房子下不來。”司機感慨的說道。
“是啊,”莫言附和了一下,當時買這個房子是歐陽明月一人出的錢,是三千九百萬,可能是歐陽明月已經成立莫言的執念了,關於歐陽明月所有事,這個身體雖然換了一個芯子,但是還是記得清清楚楚,這令莫言很無奈。
或許這個婚本來就不該結的,作為現在的當事人,莫言覺得差距太大了。一個是豪門閨秀,一個隻是想下來的普通人,一個萬人敬仰的歌後,一個隻是少有名氣的三線小明星。怎麼比都覺得不合適。更彆說他本來就是她找來的一塊擋箭牌。
那就讓我來結束這一切本來就不該存在的一切吧。莫言於是想著。從此橋歸橋路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