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六章 通緝任務(求訂閱!)(2 / 2)

那個特殊的辦公室內。

看到回信,盯著網站的人趕緊上報。

這麼久的合作他們也發現了一個規律,那就是重大任務一般都是晚上給他們答複,他們以為這是唐青這邊開會討論呢,因此他們早有準備,一個個都沒有走那麼早,這個時間很多家庭都應該睡了,但是他們肩負著使命,在一位,謀其事,不敢懈怠。

會議室內。

看著唐一傳過來的信息,他們不知道是該高興呢還是該發愁。

裡麵有個合作的全部細節,基本推翻了之前他們製定的合作模式。

唐青發過來的細節中規定:

一,由唐青這邊提供網站,國家需要把所有要追查的通緝犯資料發過來,但是有條件,犯罪份子的資料必須詳實。

二,每提供一個通緝犯地址信息,無論是否抓到,都將會收取人民幣十萬,不講價。

三,刑期三年以下的活不接。

就這三條,是唐青剛剛想出來的,第一條就是為了有人避免濫用職權,冤枉了好人,不能你隨便發個人的相片過來,我就幫你追查,要是那人是好人,那就是助紂為虐了,唐青不想搞出這種事情。

第二條嘛,就是賺錢嘍,十萬人民幣,並不算貴,很多通緝犯的賞金都比這高多了,第三條主要是為了避免雞毛蒜皮的小事都來找他,三年以上基本都是比較重的犯罪,三年一下的讓警察叔叔們去破案就好了,什麼案件都要攬過來,會讓很多人丟掉飯碗的。

他又不是保姆。

總的來說。

算是一個公平的合作。

另一邊,會議室的人卻很是鬱悶,錢的事情好說,他們到現在已經不考慮錢了,因為那是給孩子們的,其實他們也想幫助那些孩子,可是力不從心,這事情不是一個人能說了算,但是現在有人跳出來接過了這個活,他們心中也是敬佩不已。

但是其他兩個條件就有點嗬嗬了。

需要提供犯罪分子的資料。

這些卷宗都算是機密了,可不是能亂給的。

“怎麼辦?”

“上報唄,關我什麼事,那是你們警察總部的事。”

“上報吧,我也無權決定。”

“。。。”

會議的氣氛感覺越來越詭異了,領頭的人覺著自己等人越來越像是傳話的通信員,而不是一個個高官。

十分鐘後。

“同意那邊的要求,做好後期溝通,還有,一個人十萬人民幣,這可不便宜,要是有了線索發過來,你們要趕緊去抓人。”坐在首位的人揉著腦袋說道。

“當然,這麼貴。”

指揮室的唐青看著那邊的同意信息。

笑了笑。

“唐一,又要乾活了,記住,仔細甄彆,允許你全渠道搜集信息,不要冤枉了好人。”這是重中之重。

“是,統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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