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奶奶:“曉聞啊,你跟有容是不是吵架了?”
任曉聞吃得還算香,因為她心裡清楚,坐在這裡吃飯,她就離自己的女兒更近一點了:
“不算吵架,頂多就是意見不合。爸媽,你們能站我這邊嗎?我想認回早早,誰的女兒就該回到誰的身邊去,是不是?”
應先明:“……你是想把應如羽還給沈國根,再把早早接回來?”
晚了晚了點,但至少這個態度是對的。
想認女兒,怎麼也得把人家的女兒還回去啊。
彆人家的女兒不還,親生女兒又想要,這世上哪有這麼便宜的事情。
合著好事全被你家給占了?
最讓應先明擔心的是,萬一應有容夫妻倆真舍不得應如羽,那麼就算沈早早回到應家,她也得不到應有容和任曉聞的關愛。
這樣的話,還不如待在沈國根夫妻倆的身邊,沈早早還有人疼著。
任曉聞:“我是這麼想的,有容不舍得,想要兩個女兒。我沒同意。”
應奶奶:“那曉聞,你是怎麼想的?把應如羽還給沈國根,你真舍得?”
任曉聞:“難受肯定難受,養了十七年,感情是有的。但當初在醫院裡的時候,是我把早早弄丟的,害得早早吃了那麼多的苦。假如我還讓如羽待在這個家裡,早早一定會想起以前的事情,心裡一準不高興。我欠了她的,我寧可自己難受,也不能讓早早才回到自己的家就難受。”
“我親生的閨女,我肯定心疼。”
應先明:“你要真這麼想,那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