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
他寧可多花一點錢,也不想被方國光這種人纏上。
好不容易把關係都撇乾淨了,他才不會傻得為了省一點小錢惹上大麻煩。
方國榮看了方國光一眼:“知道了,哥。”
掛了電話之後,方國榮看著方國光笑了:“高不高興,哪怕以後我們不再是兄弟了,你今天還是讓大哥花了一筆錢。一個電話,一個號碼,都夠你花兩、三個月了。方國光,你真有本事。”
方國光的臉紅了紫,紫了青:“你故意的?”
方國光讓方國華和方國榮為他花錢的時候多了去了,唯獨這一次,方國光不但不高興,而且還快氣得要死。
為什麼?
因為這筆錢花了之後,好處是落實不到他的身上的。
他住的那一片地方,才幾戶人家裝得起電話啊,這東西,不便宜。
不便宜的電話,方國華說不要就不要了,這說明什麼?
這說明方國華現在不但有錢,而且已經有錢到不在乎一台、兩台電話的程度了。
方國華這麼錢,全部給他,或者是花在他的身上多好啊,偏偏方國華不願意見他!
“對,我故意的。你不是喜歡花我們的錢嗎?這是給你最後一次機會,浪費我跟大哥的錢呢。”
方國榮嗬嗬笑,跟方國光生活了快二十年了,方國光是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做派,方國榮哪能不知道。
好不容易從此以後就要沒有關係了,這全當是他在分彆之時送還給方國光的一件“大禮”唄。
“方國榮,果然是你在大哥的麵前說了我的壞話,大哥才會對我這種態度的。方國榮,你也太惡劣了。你是大哥的兄弟,我也是大哥的兄弟,你憑什麼這麼對我!”
能讓方國榮動這個心思,方國華現在得多有錢啊。
清楚這一點之後,哪怕才被方國華下了臉,方國光也不願意就此放棄。
他得爭,他得搶,他也是方國華的兄弟,方國華的錢,他有一份的!
“姐,你說方國光是不是很不要臉?”
現在回想起方國光說的那些話,哪怕李誠並不是當事人,他都被氣得不清。
沈早早打了一個哈欠:“方國光什麼時候要過臉了?”
李誠:“……好像還真沒有。”
沈早早:“這不就得了,他都沒有有要過臉的時候,有什麼可氣的。而且讓方國榮這麼一報複,真正要氣壞的人是方國光。”
方國榮一準是故意的,先是讓方國光知道了,他們兄弟倆有錢了。
可惜啊,他們倆的戶口已經從方家遷出來了。
除非兩人自願,方國華口袋裡的錢再多,方國光也彆想花到一分。
這種辦法用來對付方國光,那是再有用不過了。
對方國榮,沈早早還是挺放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