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管,反正我就是要這條裙子,你要多少錢,你說!”沈芸咬著牙,財大氣粗的叫道。
她也當了兩三年的小明星,雖然拍的影視劇不多,都是些小角色,可她拍了幾個小廣告,手裡還是有點私房錢的。
為了能在慈善晚會上大出風頭,一舉征服七公子的心,她決定豁出去了,就算大出血也在所不惜。
可是沈清如還是搖頭,拒絕道:“不行,這不是錢的問題,這裙子是七公子送給我的……”
話未說完,就被劉雪梅笑著接了過去:
“啊呀,清如,不是錢的問題就好說了,你們姐妹兩個有什麼可計較的,七公子送給你的,你也可以轉送給你姐姐嘛,這才顯得你們姐妹情深,是不是?這樣吧,你看小芸的這件旗袍是花了三萬多剛做好的,多漂亮多精美,你又一直喜歡穿舊式的服裝,不如你們姐妹兩個就把衣服換著穿,你爸爸要是知道了,一定很高興。”
她的這番話一說完,沈清如差點沒忍住笑了。
要是論厚顏無恥,劉雪梅認第二,沒人敢認第一。
能把這種不要臉的話說得冠冕堂皇又理直氣壯的,還真是讓她佩服。
她不但沒生氣,反而唇角一勾,笑得更明媚了。
“劉阿姨,有句話叫做親兄弟也要明算賬,我和沈芸姐妹情再深,但這筆賬還是要算一算的,剛才沈芸說了,這是米蘭設計大師卡爾的作品,最便宜的一件也要值五百萬,可是這件旗袍卻隻花了三萬,我拿五百萬的裙子換一件三萬的旗袍,好像是我吃虧了呢。”
這話說得劉雪梅臉上一紅,她在心裡罵了一句:死丫頭,還挺精明!
但她眼珠一轉馬上又笑道:“姐妹兩個沒必要計較這麼多,更何況就是換著穿穿,小芸也不是說要你的,就穿今天這一晚,明天就還給你,裙子還是你的,你也不吃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