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瑋隨後又回到了部隊,有驚無險的混到了1980年,最終順利退伍,帶著那些子彈回到了沈陽。
1980年八月份,王宗瑋被分配到了父母學校所屬的東北機械製造廠,當了一名普通工人。
由於王宗瑋是退伍軍人出身,而且表現的非常有素質,為人處事也沒什麼毛病,所以很快就轉崗當了材料員,負責辦公室裡的一些文職工作。
其實這兄弟倆的工作在今天看來,那是相當不錯了,全部都是鐵飯碗,如果不犯罪的話,平平常常的活到現在,每月退休金都能領個萬八千的。
不過兄弟倆誌不在此,燕雀安知鴻鵠之誌,成大事者豈能安於現狀,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貪圖安逸。
王宗瑋一邊工作,一邊等著二哥出來,好一起乾大事,畢竟還有三支手槍呢,不能浪費了這麼好的資源。
不過一個人實在是太寂寞,這段時間王宗瑋處了一個對象,由於他各方麵看起來都挺優秀,所以女朋友也相當漂亮。
在王宗瑋案發之後,警察在調取他生活物品的時候,發現了不少兩人之間的往來書信,內容充滿了柔情蜜意,足以證明兩個人的感情非常不錯。
1982年3月份,二哥王宗坊終於重獲自由了,而王宗瑋也給他帶來了一個值得開心的消息,咱們現在除了有一百多發子彈,還有五個手榴彈呢。
王宗坊大喜過望:“二哥在裡麵待這三年也不是白待的,裡麵的人說話又好聽,經驗又豐富,我這三年相當於去進修了,咱哥倆趕緊準備準備,接下來必須放開手腳大乾一場!”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兄弟倆有沒有作案,警方並沒有實質性的證據,但是種種跡象表明,這兩人應該是沒閒著。
警方事後調查得知,王宗瑋曾經在1982年12月份,給了他老媽五百塊錢,說是自己這段時間攢的。
但是按照他當時的工資來看,五百塊錢相當於他一年多的收入,當時他工作也才兩年多時間,想攢下這麼多錢,可能性並不大。
另外王宗坊出獄之後,並沒有找工作,但是他很快就處了個對象,而且平時花銷也不小,如果這錢不是偷來的,那這件事就很難解釋了。
另外兩個人關係發展的很快,到了1983年的2月10號,就領證結婚了,這也能證明王宗坊起碼有養家糊口的能力,要不然女方也不能跟他。
王宗坊結婚這天,是農曆的臘月二十八,還有兩天就要過年了,這對於王宗坊來說,可謂是雙喜臨門。
不過就在王宗坊結婚的第二天,兄弟倆就閒不住了,出去乾了一票,足以見得這段時間兩人基本上就沒閒著,要不然不能這麼敬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