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照這樣發展下去,未來應該是一片美好,結果時間到了1995年一月份,一個突如其來的變故,將這一切全都改變了。
這天晚上馮萬海跟兩個朋友出去聚會,這兩人一個叫曹學軍,另一個叫楊曉明,三個人在帝王酒店喝酒的過程中,和隔壁桌的客人發生了點口角。
這種事在當年的東北非常常見,都是血氣方剛的大小夥子,一言不合直接開乾,結果馮萬海他們板凳酒瓶子一頓亂砸,對方一個叫李玉芳的人,被他們開了瓢。
那個年代小混子之間打架,一般隻要不鬨出重傷害,不鬨出人命,基本上不會坐牢,打輸了住院,打贏了花錢就完了。
不過即便是花錢,該走的程序還是要走的,對方報案之後,當地派出所所長周守芳直接找到了馮萬海他們:“趕緊給人拿錢看病,一個人拿三千塊錢。”
馮萬海他們也懂規矩,九千塊錢很快就到位了,結果讓他們沒想到的是,僅僅過了一周,周大所長又來找他們了:“那三千塊錢沒夠用,你們三個乾脆湊個整,每人再拿七千塊錢出來,這事就這麼算了。”
由於四站鎮規模並不算大,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周大所長這種行為,說白了就是仗著自己的身份,做個調節的中間人,而且這種事是有油水的,可以兩頭吃。
這個道理誰都懂,以馮萬海家裡的條件,再掏七千塊錢出來,也不算太為難,可是馮萬海的倔脾氣卻上來了。
你這像擠牙膏似的,今天要點明天要點的,我這七千塊錢給你了,你萬一明天要還說不夠呢?那我找誰說理去,乾脆我就直接放挺,先拖一拖看看情況。
馮萬海打定主意後,就告訴周所長:“拿錢倒是行,可是我現在兜裡沒有啊,你跟我回家拿去吧!”
周所長也沒懷疑,開著車就跟在了馮萬海的車後,兩台車很快就一前一後的到了馮萬海家裡。
沒想到馮萬海停車之後,進屋從後窗戶跳出去撒腿就跑,大所長當場就急了,你小子連我都敢忽悠,這是玩大發了啊,跑了和尚跑不了廟,抓不到你人,直接把你車扣了就完了。
周所長馬上叫人過來,把馮萬海的那輛吉普車弄回了派出所,車在我這扣著,就不信你小子不回來取,到時候不拿錢就不給你車,看咱們誰耗的過誰。
這件事是二月份發生的,結果讓周大所長沒想到的是,馮萬海這小子還真就和他耗上了,自從車被扣下之後,馮萬海就不知去向,他家裡也一直沒人過來取這台車。
時間到了1995年8月份,馮萬海在外麵遊蕩了大半年,終於回來了,準備看看這邊是什麼情況。
很快馮萬海就打探到了,和他一起打人的那兩個小子都拿了錢,現在生活一切照舊,啥事都沒有。
既然是這樣,再拖下去就沒啥意義了,馮萬海一咬牙,決定實在不行就掏錢平事,但是在拿錢之前,得把吉普車先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