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兆全手握巨款,卻不敢下山去花,大年三十除夕夜,他一個人在山洞裡,連口吃的都沒有,彆提多遭罪了。
最後吳兆全實在餓的不行,隻能找機會偷偷的下山買點吃的,但此時他的通緝令已經貼滿了大街小巷,而且老家認識他的人也不少,很快就有人發現了他的行蹤,直接就打電話舉報了。
2月18號這天,警方接到舉報電話之後,派出了大量的警力,直接把那座山包圍了,通過地毯式搜索,很快就找到了吳兆全藏身的山洞。
此時吳兆全已經折騰的沒有人樣了,壓根就沒有體力抵抗,隻能乖乖的束手就擒。
吳兆全被捕之後,領著警察挖出了何偉光他們一起藏的那筆贓款,以及四支五四手槍,何偉光和何永新被捕之後,他把這筆贓款轉移到了彆的地方,此時一共還剩下410多萬。
1996年2月29號,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為吳兆全單獨補了一次庭審,過程簡單快捷,直接一審判決吳兆全死刑。
到此時為止,除了陳恂敏和陳恩年之外,本次運鈔車搶劫案中的所有涉案人員均已落網,六名被判處死刑的案犯也很快被執行了槍決。
接下來廣東警方並沒有停止對陳恂敏和陳恩年的抓捕,不過無論警方怎麼調查,卻沒有任何線索,這兩個人就像從人間蒸發了一樣,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起搶劫案逐漸被人們遺忘,一直到21年之後,陳恩年主動投案自首,才逐步揭開了兩人逃亡過程中不為人知的經曆。
1996年1月4日,陳恂敏收到了何偉光在警察眼皮子底下做出的提醒,放下電話之後,他馬上帶著陳恩年跑去了福建。
兩人本想從這裡出海去東南亞,但由於短時間內沒找到渠道,於是又從福建去了海南,隨後兩人從海南偷渡出境,先後去了緬甸和越南。
但是由於陳恂敏在國內的時候,生活條件一直都很優越,但是在國外卻找不到合適的謀生手段,所以兩人僅僅在國外生活了一年多,就於1997年6月份,從越南偷渡回到國內,一路輾轉來到了雲南省瑞麗市。
此時陳恂敏和陳恩年早已經身無分文,根據兩人落網後交代,陳恂敏案發後帶走的那部分錢,有一大半都在海南的大巴車上被人偷走了,剩下的一部分也都在緬甸和越南折騰沒了。
兩人偷渡回國之後,由於沒有錢坐車,隻能一路步行,連乞討帶撿破爛,等走到瑞麗的時候,兩人加在一起,身上隻剩下了13塊錢。
到達瑞麗之後,陳恂敏化名為莫誌毅,陳恩年化名為陳海強,兩人以表兄弟相稱,先是去山上幫彆人砍樹對付口飯吃,接著又去了一個工地,靠出苦力賺錢。
陳恂敏告訴彆人,自己老家在廣西的大山裡,從小父母雙亡,一直在表哥陳海強家裡長大,生活非常困難。
前些年陳海強的父母也去世了,所以兩人這些年一直到處乞討,這才到了瑞麗。
1999年的時候,陳恂敏在一個建築工地上,認識了一個叫楊文娟的女孩,由於陳恂敏長相不錯,為人又低調踏實,所以很快就吸引了楊文娟的注意。
在楊文娟的主動下,兩人之間迸發出了愛情的火花,雖然楊文娟的家人對陳恂敏不太滿意,但是在楊文娟的堅持下,兩人還是很快就結婚了。
兩人沒有領結婚證,隻是簡單的辦了一個婚禮,就一起過上了小日子,婚後楊文娟又先後給陳恂敏生了三個女兒。
不過有了老婆孩子之後,陳恂敏突然有了責任感,工地上賺的錢太少了,根本就不夠養家的,所以他最終決定,要換一種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