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邵遠,這裡是法庭,我允許你打斷彆人說話了嗎?”
“無視法庭紀律,擅自發言,擾亂法庭秩序,給予你嚴正警告一次!下不為例!”
“請原告律師繼續發言!”
審判長這一番警告下來。
邵遠才意識到自已沒有注意場合。
沒想到自已小心謹慎了一世。
如今卻在法庭上栽了跟頭。
竟然因為一時心急而吃了癟。
身旁的福利院院長衛禮也小聲批評道。
“邵主任,你以為這裡是在福利院嗎?”
“當著法官的麵,這麼毛毛躁躁的,像個什麼樣子?”
“趕緊給我老實坐著!”
“該說話的時候,申律師自然會說,用得著你在這畫蛇添足?”
收到了審判長的警告和院長的批評。
邵遠自此老實了。
低下頭唯唯諾諾地坐在椅子上。
再也不敢多半句嘴。
原告席上。
林昊繼續說道。
“還有,早在去年的5月16號,苗露萍女士就曾打電話報過警,有警方的出警記錄為證。”
“雖然警方當時並沒有查出什麼問題來,但這至少證明了苗露萍曾多次對外求助。”
“所以我方認為,雖然苗露萍暫時無法提供出有力的證詞,但仍然不能排除其遭受虐待的可能性。”
“因此,苗露萍女士依舊是本案的關鍵證人之一,這一點不容質疑。”
“不過,審判長剛才所說的,保障法庭的工作效率,避免時間浪費的問題,我方也是認同的。”
“所以我方的意見是,保留1號證人苗露萍繼續在庭。”
“先傳喚2號證人何光出庭作證。”
審判長公孫輝略作思考,然後說道。
“同意原告律師的意見。”
“傳原告方2號證人何光出庭作證!”
一分鐘後。
法警帶著一個獨臂小男孩出現在法庭之中。
惹得現場觀眾一陣驚呼。
網絡直播間的網友們也不禁討論了起來。
“我的天!這不得打個碼?保護未成年人隱私啊!”
“不知道,可能是經過本人或者監護人同意的吧?不過這也太嚇人了!”
“怎麼今天的證人都是這種的?又是精神病人,又是殘疾小孩的,就沒個正常的?”
“正常人誰去福利院啊!你不知道嗎?福利院收養的都是一些舉目無親的孤寡老人,和身患殘疾的孤兒!”
“是這樣嗎?那豈不是連個偶爾會去探望他們的家屬都沒有?”
“啊?這要是被欺負了,連個可以幫著出頭的人都沒有!”
“敬老院的老人都是有家屬的,這都免不了被人欺負,這些沒有家屬的就更不敢想了!”
“彆說了彆說了,聽不下去了!我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
庭審現場。
在福利院跟老年人相處久了的何光。
第一次來到這種場合。
也是第一次被這麼多人盯著。
很明顯他有些不自在。
審判席上。
審判長問道。
“證人何光,作為一名未成年人,你本來也屬於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
“但鑒於本案的實際情況,本院特許你出庭作證。”
“但我必須提醒你,你將為你在法庭上所說的每一句話,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你明白了嗎?”
獨臂小男孩何光明顯有些膽怯。
但他看了一眼林昊之後,還是鼓起勇氣說道。
“我……我明白!”
“我會為我說的話負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