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還約定好整理照片後一起發朋友圈,文案就寫:十年一見,一見如故......
是不是感覺穩了?
昨天晚上回酒店,在酒店下麵的長椅上,我找她出來表明心意。
我們都認識十年了,雖然是第一次見麵,但一起走過了青春,從青澀到成熟,我們知根知底,有相同的愛好,喜歡玩一樣的遊戲。
我說異地肯定會有很多難題,不過隻要我們一起解決總歸有辦法的。
然而,她的反應卻很震驚,表示從來沒想到我會突然提這個出來,因為之前都沒感受到!
在她眼裡我隻是哥哥的角色,這麼多年一直都是。
想轉變這個角色讓她很難適應。
哈哈.....小醜了。
不過我表示說出來了就行,至少不給自己的人生留遺憾,至少努力過了。
她擔心,今晚之後我們關係會不會就疏遠了?
我說肯定會的,因為我之前對你一直是對喜歡女孩的態度,我會給一個普通朋友發520紅包嗎?
哦對了,前一天晚上街頭遇到賣玫瑰花的,強買強賣那種,先把玫瑰花塞到女生手裡,再找男生付錢,我付了,雖然明顯知道是坑人的,不過我願意被坑。
我會給普通朋友送玫瑰花嗎?
在她眼裡,居然是一點沒察覺到我心意,聽完後我很的確很傷心。
雖然她後來說,可以嘗試著以後不把我當哥哥看試試,不過或許更多是因為擔心我們倆就此疏遠,而不是因為“喜歡”。
今天早上把她送走了。
就像做了一場三天的美夢,現在夢醒了,心裡空落落的。
拖著行李箱站在地鐵上,跟具行屍走肉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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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作者已經收拾心情回來碼字了。
剛好一千字,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