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又問道:“那如果我參與維權的話,多久能拿到賠償款?”
錢金回答:“估計一到兩年的時間。”
網友吃了一驚:“什麼?一兩年的時間?這也太久了吧?”
錢金道:“經濟官司本來審理周期就比較長,這是法院的流程,有什麼辦法?你不維權,哪怕再過十年二十年,你也得不到一分錢的賠償!參與維權,等個一兩年,獲得了一筆補償款,難道不好?”
“再者說了,時間長一點對你有影響嗎?你隻要把自己的交易記錄交給律師,簽署一份律師委托協議書,然後該吃吃、該喝喝,又不需要你自己去法院打官司,一切交給律師去辦。一兩年之後,突然收到一筆賠償款,這簡直就是意外之財,有什麼不高興的?既不增加你的經濟負擔,也不浪費你的時間,何樂而不為?”
網友尋思:“說的有道理啊。”
於是,又問道:“那我應該怎麼參與維權?”
錢金道:“首先要看一下自己虧損多少錢?如果虧損金額低於5000元的話,那就算了,沒有維權的必要;如果虧損金額超過5000塊錢,再決定維權。”
網友不解:“這是為什麼啊?蒼蠅再小也是肉,能要回來一點是一點。”
錢金告訴他:“並不是說你虧損多少錢就賠償你多少錢,而是根據情況適當的賠償。比如康美藥業案件當中,有人虧損5000獲得了3000元的賠償,有人虧損一萬卻隻獲得了1000元的賠償。法官要根據股民買入的時間等因素綜合考慮賠償標準。”
“如果一個人虧損金額隻有兩千塊錢的話,那麼他能夠獲得的賠償金額大概率也就幾百元到一千元之間,律師能夠收到的提成金額太少,還不夠本。”
“你想想,律師幫你打官司,去法院遞交訴狀、打印資料,這些總要花錢吧?如果收你的那點提成還不夠成本費,律師怎麼可能願意幫你打官司?”
“因此,這些律師對股民的虧損金額是有要求的,隻有虧損金額超過5000元的維權案件,他們才接。5000元是律師的盈虧平衡點。”
網友道:“那我虧的錢已經超過五千了,接下來該怎麼辦?”
錢金告訴他:“接下來看買賣股票的時間,並不是說買到了地雷股都可以獲得賠償。”
“比如我買的ST數原就不可能獲得賠償,因為我是在它暴雷之後才買的,明知道這是一隻問題股,還去買它,這就是投機,因此是沒有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