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帥:“大約五六天的時間。”
律師:“你既然準備在陽光城定居,那為什麼不能晚點結婚?你們兩人剛剛認識幾天,真的相互了解嗎?那麼急匆匆的結婚,明顯不符合常理!”
張帥:“現在,我們大夏國最流行的就是閃婚,男女剛見麵一兩天便結婚。這隻能說是各地的風俗習慣不同。如果這樣做觸犯了烏雞國的風俗,那是我的錯,懇求法官原諒!”
律師:“你說自己是來烏雞國旅遊,但是你沒有去過一個旅遊景點,而是剛剛來到陽光城不過一兩天的時間就和耶德娜相親見麵,然後兩人相識五六天便準備結婚。你來烏雞國到底是旅遊還是專門過來找女孩子結婚?請你說實話。”
張帥昂首挺胸的回答:“我起初是來旅遊,但遇到了自己喜歡的女孩子,便和她談婚論嫁,有錯嗎?烏雞國是否允許涉外婚姻?如果允許涉外婚姻,那我何錯之有?”
律師:“最近兩年發生了許多起類似的案件,他們和你一樣都是說自己來旅遊,也有的說是考察市場,但實際上都是在追女孩子、談戀愛結婚。你們大夏國的人是不是都喜歡這麼做?”
張帥:“也不全是,看個人情況。如果沒有遇到耶德娜,也許我去大金塔玩一玩就回國了。”
律師:“耶德娜的姐夫說你們是拐賣人口,是真是假?他為什麼會舉報你們?”
張帥:“為了錢。當日,他跟我說:如果我想娶耶德娜,那麼就要給他600萬彩禮!”
“我說,我們是自由戀愛,又不是買賣婚姻,為什麼要給錢?”
“我不給他錢,他就舉報我們是拐賣人口。”
律師最後又問:“那結婚後你們語言不通,如何生活?”
張帥回答:“我會努力學習烏雞國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