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三個方法(2 / 2)

會長笑嗬嗬的說道:“所以,我建議你們還是花錢消災比較好!50萬買20年不算吃虧!”

錢金點點頭:“你說的沒錯,但這事我們也做不了主。我們回去把這裡的情況跟張帥父母說一下,由他們自己做決定。”

說罷,兩人離開了豫州商會。

回來之後,錢金和張奎將十幾名客戶聚在一起,商議對策。

張奎道:“現在,烏雞國的規矩已經很清楚了。涉外婚姻是允許的,但必須是自由戀愛,不能有人介紹,不能存在彩禮,也不能給姑娘買東西。”

“但是,如果你不給彩禮,也不會有小姑娘喜歡你!”

“給彩禮違法,但是隻要辦好了結婚證,給女方彩禮就是合法的!”

“而且,在交往的過程中千萬不能得罪小姑娘以及她的家人,一旦被告,要麼坐牢,要麼花費幾十萬!”

“膽小的可以選擇回國,膽大的可以繼續留在這裡,但是方法必須改變。”

眾人問:“怎麼改變?”

張奎道:“那就是創造一個自由戀愛的環境。方法也很簡單:這家旅館正在招聘服務員,我以旅館人事部經理的名義去招聘小姑娘來這裡工作。到時,你們誰看上了小姑娘,就跟老板說一聲,老板便把姑娘留下來。”

“這裡的服務員工資也不高,一個月大約800塊錢,所以你們必須給旅館老板800塊錢,用來支付小姑娘的工資。”

“接下來,老板會安排小姑娘乾一些刷盤洗碗、打掃衛生的活,而你們呢,則冒充旅館的廚師。這樣你們和小姑娘就有了聊天搭訕的機會,時不時的幫姑娘洗個碗、掃個地,不就是自由戀愛嗎?”

“認識幾天後,你們再找我做翻譯,向小姑娘表達愛意!我的身份是翻譯,而不是婚介。”

“如果姑娘願意,你們再談婚論嫁,但是必須在辦好結婚證後才能給彩禮!”

“如此一來,你們便是自由戀愛的合法夫妻!”

眾人一聽,無不拍手叫好,讚道:“妙,實在是妙!不僅合情合理又合法,而且還讓我們體驗了一次戀愛的感覺!這可比之前的模式強太多了!”

張奎又道:“不過咱們事先說好,你們談戀愛期間,我的翻譯費是一天300塊錢,按天支付,而且必須請我做翻譯,畢竟女孩子是我招來的!”

“如果事成,則翻譯費就是我的介紹費;如果不成,我退還70%,餘下30%是我的生活費!不管成功與否,我也不能白忙活,總要收點辛苦錢,你們說是不是?”

眾人紛紛點頭:“沒有問題。”

但也有人提出了疑問:“不對啊,招來的小姑娘既然要刷盤洗碗,幫旅館乾活,為什麼要讓我們出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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