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奇葩的法律(2 / 2)

“再者說來,張帥的這種行為即便在國內也是違法行為!前段時間,公安部剛剛召開發布會,一再強調任何涉外婚姻介紹機構均屬違法,嚴禁任何人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帶點錢出國找媳婦,說是找,實際上就是買,這也是違法行為!我們愛莫能助!”

錢金和張奎點點頭:“這點,我們表示理解。不過你剛才說,張帥給耶德娜買衣服、化妝品花費1000塊錢也是違法行為,這是什麼意思?男女交往,男方給女方買幾件衣服應該沒錯吧?”

韓某人道:“兩人剛剛見麵沒有幾天,如果請小姑娘吃頓飯是可以理解的,但買貴重物品就會被認定為用金錢來誘惑女孩子!這和給女方彩禮是同樣的性質!”

“本國人這樣做沒有問題,但是你一個外國人這樣做就是違法行為!你不要用國內的思維來考慮烏雞國的法律!”

眾人無語,尋思:“若是按照這樣的規定,國內的男人幾乎100%違法!”

這時韓某人的助手善意的提醒道:“其實,我們也知道張帥應該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觸犯了法律,有些冤枉。但是,礙於工作權限的原因,我們也不方便乾預烏雞國的司法。”

“但我們可以提醒的是,你們可以找商會幫忙,之前有位來自豫州的小夥子,情況和張帥差不多,後來他找商會幫忙打官司,無罪釋放!”

然後,這位助手又補充道:“記住一點:合法的涉外婚姻隻有一種情況,那就是男女雙方自由戀愛,不存在任何的金錢誘惑行為!如果男方通過花錢來吸引女孩子,這就是犯罪!”

大夥點點頭,道:“明白了,意思就是說,談戀愛期間,男方不能花錢!”

韓某人道:“對,就是這個意思!”

眾人尋思:這法律若是在國內推行多好,以後和女孩子見麵再也不用花一分錢!至少有了不花錢的理由!還受法律保護!

接下來,錢金又打聽了小梅的情況,以及她們的開庭日期。

然後,大夥默默的離開了領事館,既替張帥感到惋惜,又擔心自己的未來,是立即回國,還是留在烏雞國鋌而走險?

張奎和幾位客戶均是拿不定主意!開始聚在一起,商量著對策!

但,錢金卻有著不同的想法:什麼男方不能花錢,花錢就違法!這都不是關鍵!

問題的關鍵在於花錢花少了,如果當時張帥給耶德娜姐夫一點錢,根本不會出事!

就算不給,也應該先穩住耶德娜的姐夫,承諾辦了結婚證再給錢!

隻要把證件辦好,成了合法夫妻,還擔心姐夫舉報?

所以說,無論在哪裡,有錢才能辦成事!

想到這裡,錢金打開手機,無意中看見了一隻未來的大牛股!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