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諒解書,最多最多,了不起也就是讓彭澤少坐幾個月牢而已。”
“畢竟彭澤犯法了,必須要為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付出代價。”
“不過我看你們這樣子,恐怕不會寫這份諒解書了。”
“算了,隨便你們吧!”
“反正我們警察該做的已經做了,大不了等彭澤出獄之後,真的犯罪了,我們再抓就是了。”
“按照彭澤的性格,估計犯罪之後,肯定不會逃跑,而會自首。”
“反正爹媽孩子都沒了,就他一個人孤零零的,活著也是煎熬,還不如跟父母孩子團聚去呢!”
婆媳二人臉都嚇白了。
“警察同誌,諒解書,我們簽,我們簽啊!”
說這話的,不是婆媳二人,而是從病房外走進來的一名30歲左右的男人。
張所在確定了這名男人,是傷者父親後,暗暗鬆了一口氣。
按照法律規定,諒解書必須由傷者,或傷者家人全部同意,簽字,才算是有效的。
也就是說,哪怕婆媳二人簽了諒解書,傷者父親不認同的話,諒解書也是無效的。
現在好了,一家全部到齊,無人有異議,那麼簽的諒解書,就具有法律效力。
孫平安在一家人全都簽完諒解書後,用鑰匙,把田素芬另一個手銬給解開了。
前一個,在簽諒解書時解開了,要不然背銬,她也簽不了字啊!
田素芬驚訝道:“警,警察同誌,你不抓我?”
孫平安撇了撇嘴道:“按照規矩,我當然要抓你。”
“本來要對你處以拘留15天,罰款2000元的處罰。”
“不過看在你認錯態度比較好,配合警方工作的份兒上。”
“再加上你唆使的那些婦女,隻是吵鬨,擾亂了正常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