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平均可獲純利40萬荷蘭盾。”
荷蘭盾是一種金幣,50盾含一盎司黃金,40萬荷蘭盾僅從貴金屬角度講就包含八千盎司黃金約248.8公斤的純金。從購買力來說,這個時候的歐洲,192荷蘭盾能買2噸黃油,三十荷蘭盾能買一頭豬。
“換成是你,你會白白的拱手相讓嗎?”
何斌眼睛看著施大瑄,一臉‘你已經瘋了’的表情。
“所以啊,鄭老四一力主張打。”施大瑄把手一攤,反而叫何斌沒了言語。
是啊,就是知道荷蘭人不會乖乖退讓的,所以才準備動手打的麼。這沒毛病啊。
“鄭家可不是鄭老四做主,這還要看一官大哥的。他也要打嗎?”
“那倒沒有。”施大瑄順嘴就回道,其神態不似在作假。這叫何斌的情緒穩定了很多。
“所以咱們才要談判的啊。就是要問一問,荷蘭人願不願退出大員。要是他們願意退出大員,大哥願意放開南澳島,允許他們設立商館,與我大明海商自由貿易。”
也就是說鄭芝龍願意放棄料羅灣海戰後他從荷蘭人身上割下的肉——荷蘭人對日本貿易所需的中國貨物都需要經過鄭氏之手運抵大員,轉手之後,方由荷蘭方麵運往日本出售。
這可是不小的一筆錢。
何斌聽到施大瑄如此說話,臉色一凜。
鄭芝龍竟然願意放棄如此大的利潤來換取荷蘭人從大員島的退出,這可是下了血本了。事情若成也就罷了,而若是此事不能成,鄭芝龍這位閩海王的反噬之厲,就也可想而知了。
而且先就如此的談判,這不是明了明的示警荷蘭人呢。荷蘭人肯定會飛報巴達維亞的,後者也一定會派來船隊軍兵增援。
鄭芝龍就那麼有信心能一舉戰勝荷蘭人?
而且,“一官大哥究竟是為了何事,一定要把荷蘭人從大員趕絕?”
這是何斌最大的不解。
從鄭芝龍給出的條件來看,那絕不是因為貿易紛爭,也就不是因為利益。何況這幾年荷蘭人也沒有再對鄭氏有任何的挑釁舉動——料羅灣大戰後的第六年,崇禎十二年(1639年),荷蘭人再度派朗必即裡哥率戰艦九艘騷擾中國沿海,數次擊敗明朝水師的小型船隊,但最終又被鄭芝龍遣人攜帶盛滿火藥的竹筒泅水攻擊,一連焚毀了五艘,朗必即裡哥大敗而回。直到此時,明鄭艦隊奪取了從日本到南海的全部東亞製海權。
現在四年過去了,就何斌所知,巴達維亞可沒再準備對鄭氏集團下手。
那麼,鄭芝龍又是發了什麼瘋,才要把荷蘭人從大員徹底趕絕呢?
“老十七,話說到現在這個地步,九哥也不瞞你。中原將有劇變,大明朝怕是要完了。”
何斌臉色也跟著劇變。他對中原對北方的了解不多,雖然知道流寇,知道滿清,卻從來沒想過大明這個在他眼中是那麼不可動搖的龐然大物,竟然要不行了?
“大明在中原是不成了,但在江南卻還有的一搏,便是丟了燕京不還有金陵的麼?渡江南下,還有的餘地來馳騁。韃子流賊在北方中原平地上很厲害不假,但下到了江南,在水麵上他們有算甚?”
“日後啊,少不了又有一番南北對立了。”
“如此亂世,一官大哥乃當世豪傑,自然要有一份作為的。但後路不穩如何能行?必須把荷蘭人從大員趕絕了,把整個大員都納為己有,這才進可攻退可守麼?”
施大瑄的話半真半假,卻足以叫他搪塞住了眼前的何斌。
“老十七,你是聰明人,知道那紅毛鬼生就信不得咱們漢人。在那裡,你混的再好也就是個奴才。何不棄暗投明呢?咱們都是老兄弟老相識了,一官大哥的為人你能不知道嗎?隻要來投,定委屈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