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出一雙喪屍眸。
大漢驚恐,手都哆嗦了,由於人擠人他根本擠不出去,一邊顫著腿,一邊驚喊:“喪屍!有喪屍!”
“救命!”
一聲喪屍,讓本就混亂的超市爆發了更加激烈的踩踏。
喪屍可不是不祥之人,一個有強烈傳染性的病原體站你麵前,第一反應絕不可能是打他,而是遠離。
很多人被踩倒。
沒被踩倒的也全都跑出去了。
生命受到威脅,誰還再去在意食物。
大漢嚇得背包都扔了。
小喪屍站在原地沒人敢上前,原本待在超市苟活的人也全都一蜂窩的跑了。
小喪屍嘗到嚇唬人的甜頭了。
他就一直待在超市裡。
貨架倒塌,一片狼藉,雜物胡亂堆積,一看就是被掠搶過,街道更是荒涼,久而久之,這裡成了一片廢舊區,偶爾有隊伍來。
小喪屍東西沒吃完,就讓他們走了。
如果東西吃完了,就拿下眼鏡,威脅他們給吃的。
對方有槍他也不怕。
在這個世界待的越久,身體自愈能力越強,哪怕子彈穿透身體,也能瞬間愈合,至於怎麼得出的結論。
那天。
小喪屍像往常一樣,吃飽睡覺,遇到一個年輕隊伍,他當時沒戴墨鏡,迷迷糊糊睜開眼。
“啊臥槽!喪屍!這裡有喪屍!”
雜亂的超市響起腳步聲,很快一小隊聚齊,每個小隊隊長相對來說都很果決。
直接給了他一槍。
正中腦門。
小喪屍當時倒了。
在末世有個不成文的規定,腐爛程度越嚴重,腦子裡的晶核越純等級越高,相反,那些還是人類膚色,八成是剛變異的喪屍。
晶核並沒有成型,挖腦子也沒用。
就這樣,小喪屍逃過一劫。
在隊伍走後一個小時。
小喪屍活了。
身體也更強健了。
用刀劃口子,前麵劃完後麵愈合,用槍,如果子彈留在體內,會被分解,如果穿透,傷口依舊瞬間愈合。
小喪屍靠著自己瞬間治愈的異能。
兩個月嚇了好幾個小隊,還搶了他們的食物。
這片街區,越來越荒涼了,漸漸也沒什麼人來了,小喪屍肚子餓,得換個地方嚇唬人了。
小電驢還在原地停著,唯一不同,之前他好好把它停著,現在倒了,彎腰扶起,鑰匙插進去,沒電了,電驢跑不了了。
小喪屍喪氣。
真累人啊。
·
“老大,老大?老大!”
喊了好幾遍,餘白才回神,抬頭看向隊友,道:“怎麼了從嶼?”
“你怎麼了?喊你好幾遍都沒反應,這可是末世,喪屍隨時出現,你得時時刻刻提高警惕啊。”
餘白作為隊伍裡的主心骨。
這幾天頻頻失神。
孔從嶼看著都擔心。
這種狀態要遇屍群,那不得完蛋?
餘白道歉:“不好意思,在想一些事,放心吧,我會調整狀態。”
孔從嶼:“有事你說,大家能幫都幫,都已經到這個地步了,有什麼比活著還重要?”
餘白想了想,說:“你還記得我們去蚌州市區,當時進的一個大型地下超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