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她就一小白嗓。”
京城,贛菜館門口。
虞星海剛發動汽車,就拒絕了孫燕芝。
在歐美和日韓,有嚴格的法律保障,歌手違約跳槽除了要付出天價賠償,而且大多歌手作品版權掌握在公司手中,離開公司就不能再唱這些作品。
而在香江、寶島,除了法律之外,更有類似於師徒宗派等等的道義上的製約。
比如對輩分師承分的清看的重,製作人指導歌手做了唱片,那就得師徒相稱,一輩子都得承認。
歌手翻臉不認人是要被指著鼻子罵沒道義的。
華呐唱片等了孫燕芝兩年眾所周知,即使陳澤山公開過份炒作,她提前解約也得被噴遷怒公司。
更彆提現在已經公開兩千,但凡敢提跳槽,誰都得罵她是戀愛腦。
所以虞星海不僅同意她在華呐待到合同約滿,還不顧楊俊榮阻攔親自給她製作專輯。
但用他從係統那花知名度兌換的歌白白宜彆人肯定不行。
即使那個人是給過他勇氣的梁靜如!
“她唱歌很好的好不好!”
“你聽不出來她發音方式有問題嗎?”
虞星海反問一句,緊接著就不留情麵的吐槽:“幾乎純靠嗓子喊,感染力也忽高忽低,《如果有一天》換我唱不說大紅大紫,讓你掉眼淚肯定沒問題。”
以前他會聽不會唱,分不清好歹。
但學了幾年音樂,嘗試複原那些曾經聽過的歌曲失敗時,他就很看不起他這種隻會對著樂譜唱的選手。
對於那些些唱都唱不好的更是赤果果的鄙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