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提醒(1 / 2)

錄製完《愛不留》。

李沫請劉煥等人吃了一下飯,吃完飯後各回各家。

李沫哼著歌,前去《還珠》劇組。

此時《還珠》劇組還在拍戲,正在拍攝紫薇的戲,柔柔弱弱、梨花帶雨,當真是我見猶憐。

鏡頭裡麵的林心茹,可比現實中要好看得多了。

一個多小時後,趙微今天的戲拍完,兩人開開心心地出去吃夜宵。

“你錄歌錄得怎麼樣?”趙微挽著李沫的手,關心著李沫的事。

雖然她不怎麼看好李沫走唱歌這條路,畢竟李沫不是專業歌手,上的是表演專業,而不是音樂相關專業。

不過李沫有寫歌的才華,她也想看看,李沫會不會創造奇跡。

李沫看到趙微此時,如同一個小女人一般,心中暗笑,果然要征服一個女人很簡單。

要麼有錢,用錢砸服她。

要麼本錢好,耗體力睡服她!

要麼才華橫溢,從靈魂上吸引到她!

當舔狗,是沒有用的,舔狗舔到最後往往是一無所有。

“還好,第二首歌已經錄製好了。”李沫淡笑道,“明天開始錄製第三首歌。”

趙微一臉崇拜著。

李沫身體本錢好,又才華橫溢。

簡直太吸引她了。

黃小明除了一張臉長得比李沫帥,其他根本就沒法與李沫相比。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靈魂萬裡挑一。

在這個圈子,帥有什麼用,又不能當飯吃。

“等錄製好第三首歌,就找唱片公司進行合作,到時候應該不會虧,說不定還能大賺一筆。”李沫說道,“等到賺錢了,我送你一件禮物。”

“你真是太瘋狂了,好不容易賺到那麼多錢,又都砸下去,要是虧了,你可是損失慘重,還不如簽約一家公司,人家才是專業。”趙微道,“其實簽約瓊瑤公司也不錯,她的劇能讓人火。”

《還珠》三美,出演《還珠》可不是沒有代價,代價便是她們都簽約了瓊瑤公司。

趙微簽約了五年,林心茹簽約了十年,範冰兵簽約了8年,

瓊瑤劇出了名能夠捧人,特彆是捧女演員。

瓊瑤女郎,一個個都是很出名的,而每一個瓊瑤女郎都是擁有嬌美容顏,堪稱風華絕代,驚豔了時光。

趙微願意簽約五年,便是因為能紅。

“瓊瑤阿姨都說了,如果你願意簽約她的公司,下一部劇她會給你重要角色。”趙薇說道。

沒有哪個演員不想紅的,不想紅的就不會去考藝術院校。

李沫笑了笑,“我喜歡自由,不想被約束。”

現在他有新的賽道,怎麼可能願意簽賣身契。

“你短期在瓊瑤公司沒問題,她的劇確實能捧人,能讓你紅。不過等合約滿了,就不適合續簽,她無法給你帶來更多、更好的資源。”李沫說道,“還有,多看書多學習,大是大非的事情一定要站得住立場,公眾麵前說話一定要經過大腦。”…。。

此時的趙微,隻是個大學生,並不壞。

至於趙菲特,那距離現在非常遙遠。

李沫記得,因為《還珠》,趙微紅了,而且可以吃一輩子的角色紅利。那種爆紅程度,紅遍世界華人圈,沒有哪個女演員比她更紅了。

但是一個太陽旗潑糞,直接將她打入低穀。

有的人會說,那是被人設計陷害。

但是這裡麵反應出,她自己在常識方麵的欠缺,但凡是一個正常的中國人,誰都知道那旗是什麼。

都不需要讀書,隻需要看過抗日電視劇或者電影,就都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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