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政議(1 / 2)

南明義軍 隨筆道人 2345 字 2024-11-15

明代以來,曆來重農抑商,也許是朱元璋被奸商坑害過了,從開國之初,就對商人大力打壓,但是孟浚主導下已經廢棄了很多對商人的限製。

如服飾限製,居住限製,職業限製等等,明朝法律規定,商人不允許穿著絲綢等高檔麵料的衣物,隻能穿戴棉麻等衣物,商人也不能住在城市的中心區域,商人及其後代在一定程度上被禁止參加科舉考試,因此很難進入官僚體係,這也限製了他們的社會流動性和政治影響力。

雖然這些限製越到明朝後期,愈發寬鬆,商人居中心,穿錦衣等,世人早已習以為常。

而商人及後代禁止科舉,卻根本無法禁止,特彆是晚明時期,雖然大明律明確規定:對於不事生產,專門從事末業的商人,可直接抓起來問罪。

但是這裡麵在現實操作中有個漏洞:“不事生產,專門從事末業”。那呢,如果是一邊經營土地一邊經商呢?如果是一邊開設工廠一邊經商呢?

商人完全可以買田置地,對外宣布主營收入是土地收入,就成了地主。這樣,不管是什麼樣的商人,都是黃冊上的良籍。

隻要商人不承認自己是商人,隻要有土地,那麼就不犯法,是良籍當中的民戶,那就可以讓子弟參加科舉。

而且,商人又不是憑空冒出來的,可能最開始就是良籍,隻不過經商賺錢了而已,隻要家裡還有土地,有工廠,就還是良籍。

比如唐寅,唐伯虎,就是典型的商人子弟,其父是開酒樓的,並沒耽誤他參加科舉,高中南直隸的解元。

但是在明麵上的法律依然存在,而孟浚主導下的幕府,廢除大量限製商人的不平等法律,雖然逐漸轉向重商主義,但是如今的幕府中,商政司雖然成立,吏員雖已經逐漸充實,但主官人選孟浚還是猶豫不決,孟浚沉思良久,決定請張著出山,當這商政司司長。

江南民眾在驅逐韃虜,恢複河山的口號下,在宣傳司日複一日,年複一年的宣傳下,在曾經的大本營蘇州,那真的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商人階層積極募捐軍費,士人奔走呼號,百姓則是紛紛參軍,加入軍中。

孟浚鼎定金陵後,就已經用幕府的名義頒布了一些相關政令,特彆是商政司的成立,孟浚著手整頓混亂的商業,冶鐵行業,在各地港口建立市泊司,征收商業稅,而在幕府的政令中,孟浚沒有明確的說明是否“開海,但是已經廢除了海禁的法律條文,隻留給有心人各自琢磨。

幕府政議,在莊嚴氛圍中,孟浚端坐在主位,提出要擴大馬鞍山鐵礦區規模,和開啟海貿的討論。

楊恩起立,言道:“諸位,鐵礦之產,關乎我軍之兵備。鐵礦需求日益增漲,我等當擴充礦區之開采,以應迫切之需。”

顧炎武聞言也點頭說道:“兵戰,鐵器爭鋒,既然鐵礦產出不足,那便挖山築廠,自可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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