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除惡務儘(1 / 2)

9·15殺人案真凶被抓,在京城公安係統掀起軒然大波。

已經審判定罪的案件,居然是冤假錯案。

沈林那晚隻是在餛飩鋪子裡吃了碗餛飩,既沒有票倉,也沒有殺人。

他在東風分局裡堅持了七天,受儘拷打和精神折磨,最後招供,到了拘留所後開始喊冤,又被獄警指使牢頭毆打。

真凶餘華偉被鼓樓所抓獲後,當天就交代了全部的犯罪事實。

他有賭博的習慣,輸了錢欠了賭賬,就開始想辦法弄錢。

張麗確實做半掩門的生意,餘華偉偶爾贏了錢也會光顧一下。

這種沒有親人,每天接觸陌生男人的工作,很高危。

她指望賺男人的血汗錢,卻不想有男人在謀算她的穴汗錢。

那晚餛飩鋪子關門之後,餘華偉敲門進去,本來是想爽一把後搶點錢算了,沒想到被張麗叫破名字。

當時腦袋發懵,衝動下選擇了殺人滅口。

除了餘華偉的口供外,還在他的床下暗格裡搜出來一對金耳環,一隻玉鐲,一條皮帶。

皮帶就是凶器。

金耳環經過周圍鄰居辨認,確實屬於張麗,她平時偶爾佩戴,手鐲倒是沒見過,大概是她壓箱底的首飾。

其實還有搶劫來的贓款三百多塊錢,不過已經還了賭債。

順藤摸瓜,鼓樓所還破獲了一起聚眾賭博案,有賭徒證明張麗被殺的次日餘華偉還錢的事情。

人證物證口供齊全,這次不容質疑。

沈林當天就被常威從拘留所提走釋放。

至於法院的意見?

常威不找他們麻煩,就該回家偷偷燒高香。

部委大院,聶海芳坐在辦公室裡牙齒都快咬碎。

為什麼!!!

自己不過是想拿到假票案的辦案權,就要整死自己嗎?

人不能這麼小心眼!

為了自己往上爬,連自己的同誌都不放過嗎?

柳局長走進辦公室,惱怒的看著她道:“你這件案子是怎麼辦的?”

“局長,這是陷害,不,這是迫害。”聶海芳眼珠子泛紅,低沉著聲音,“他們隨便抓了個人來推翻已經審判的案子,這是對我個人,也是對您的攻擊。”

柳局沒說話,看著女人歇斯底裡的模樣,麵無表情,“你不要急著把我拉下水,我給常威打過電話,他問我敢為你打包票嗎,你現在敢給你自己打包票嗎?”

聶海芳定定的看著他,一時間不知道該如何回答。

“你敢打包票,我就去找部長,重新複查這件案子。”

聶海芳愣住,目光躲閃。

柳局如何不明白,歎了口氣,“東風分局三個參與審訊的民警已經交代,是你指使他們的,拘留所裡的獄警也指證你,是你讓獄警找牢頭毆打沈林,這些人現在都已經被停職等待處理。”

聶海芳矢口否認,“我沒有,我從來沒有指使過他們。”

“你現在說這些沒用,證詞裡時間地點寫的清清楚楚,你要是不服氣,就重審。”

聶海芳終究不敢,呆呆的坐在椅子上,嘴裡嘀咕著,”他這是在搞鬥爭,他這是把內部矛盾要升級成階級鬥爭,一點點小事上綱上線,以後誰還敢安心工作?”

見她還不甘心,柳局的麵色逐漸嚴肅,“鬥爭?他需要和你鬥嗎?你知不知道中樞對他是什麼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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