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錢後,顧明第一件事就是前往渾水市的百貨大樓換身新衣服。
他早就受夠身上這身糙得厲害滿是補丁的舊衣裳。
走個路,磨得襠疼。
何況先敬羅衣再敬人,放在何時都不為過。
當然,他也沒太出挑,挑了身滌綸卡其布材料製作的藍色工裝衣。
這玩意兒最大的特點就是耐穿,工人階級穿得較多。
畢竟這個時代,服飾就是‘藍綠灰黑’的海洋。
誰要穿個彆的顏色,走大街上回頭率絕對倍增。
本來他還想買點彆的,但想到回去不好帶,也就作罷。
隻是在街頭修車鋪,買了把卡簧刀。
兜裡一揣,就上了回撫鬆縣城的客運汽車。
這回顧明沒敢睡覺,眼睛睜得大大的,雙手時刻插在兜裡。
一手是卡簧刀,一手是裝了九百四十四的信封。
五十是買衣服,五塊是買卡簧刀,買票的二塊二,有一塊是從裡麵抽的。
晃晃悠悠的就到了撫鬆縣城。
這一趟比顧明預想的要順得多。
到縣城的時候,天還亮著,隻是近黃昏。
下了車直奔供銷社。
“你們掛那最上麵的書包,還有那一匹布,對了,放下麵的那杆麻梨煙鬥也給我裝上。”顧明毫不客氣道,一副準備大掃蕩的模樣。
令零星幾個客人露出側目的眼神,看到顧明身上的衣服又收了回去,估摸著是外地來走親的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