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歌曲一聽就非常的接地氣,非常符合蘇山父母那個年紀的聽眾。
況且,這可是林楓寫的歌啊,絕對能火得一塌糊塗!
蘇山欣喜若狂地將紙收到自己的口袋裡,生怕林楓會反悔。
“林楓先生,實不相瞞,我從小也是有個音樂夢,雖然我知道自己五音不全,但也很想過一把歌星癮。”
林楓尷尬地笑了笑,點頭表示理解。
很多富豪成名後,都喜歡在大眾麵前展現自己。
例如阿裡媽媽的馬芸,就開過一次個人演唱會。
戴麵具出場,不明對方身份的觀眾們都在罵。
可摘了麵具後,輿論瞬間就變了。
“馬爸爸,我愛你!”
“剛才誰說我爹唱歌難聽的,給我站出來!”
“原來馬爸爸這麼憑億近人,這歌曲還蠻好聽的嘞。”
由此可見,金錢的多少也可以影響這人唱歌好不好聽。
除了馬芸,還有曾經成為龍國首富的億達王見林,搜虎的張朝陽....
這些知名的富豪都在舞台上獻唱過。
雖然唱得是一言難儘,但起碼是過了一次當歌唱明星的癮。
男人有錢玩的花。
對於有錢人的特殊癖好,林楓很能理解。
“林先生,咱們先把彆墅的轉讓合同簽了吧,這邊請。”
很快,雙方就在律師的公正下,把合同簽署完畢。
戴著眼鏡,一看就是工作態度十分嚴謹的女律師。
古井無波的臉上也起了幾分波動。
她入行這麼久,還真沒見過有人簽署這麼虧本的合同。
八千萬,隻買了一個唱歌露臉的權利,而且還白送了一套蘇南市最好的彆墅。
如果不是知道蘇山是比較有頭腦的商人。
她甚至都想打斷這次合同的簽訂了。
八千萬,她這種年薪百萬的精英律師,得乾多少年才能賺到啊!
林楓用五分鐘,一首歌就賺到了,真是人比人氣死人....
簽合同的時候,林楓簽的自然是很爽快。
不得不說這位大叔對於上鏡的執念很高啊,八千個w,買個唱歌的權利。
這筆買賣,算起來他是穩賺一點都不虧。
所以他才樂得把一些自己不唱的歌分出去。
不僅自己不用費力,賺的錢還全部都可以收入囊中,關鍵是白送一套彆墅!
這好事,打著燈籠都找不到哇!
也虧是蘇山的要求不高,要是蘇山想要那種金曲,林楓也不會給的。
“哇,老板,你真的把這套彆墅買了下來?”
宋知愉滿臉羨慕地打量著這套奢華的彆墅,美目中全是震驚。
“老板,你已經這麼有錢了?”
“隨手寫了一首歌跟彆墅的原主人換得,沒花錢。”
林楓擺了擺手,不在意的說道。
“啊...啊?”
宋知愉直接人傻了。
隨手寫了一首歌,就換了彆墅???
人話否!
“你的任務就是按照自己喜歡的風格,指揮裝修公司,把這裡重新裝修一遍。”
“我,我喜歡的風格?”
“沒錯,小宋啊,我相信你的審美,放心大膽地乾吧!”
林楓拍了拍宋知愉的小香肩,以示鼓勵。
隨後徑直離開了。
宋知愉的審美水平非常在線,原來的工作室就是按照她的審美裝修的,林楓看著還不錯。
所以這次也交給她了。
作為林楓的小助理,這也是她分內的事情,說不定能以後成為這裡的女主人了呢....
而林楓,直接回老窩,準備把小蘋果的編曲弄出來,發給蘇山。
順便準備一下,下一期歌王之王的歌曲。